李少平在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工作(东南部地区)座谈会上强调
严格按照中央统一部署推进司法改革
2013-12-28 09:40:47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娄银生
  12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工作(东南部地区)座谈会在江苏南京召开。会议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就规范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加大人权司法保障力度、建立法官员额制度等重要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少平出席会议并讲话,并就人民法院的司法改革工作听取了部分在苏全国人大代表的意见。

  李少平指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了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战略部署,确定了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正面临前所未有的重大历史机遇。各级人民法院要深刻认识和把握人民法院在全面深化改革中肩负的重要职责,按照中央的要求和部署,努力在完善司法体制机制上取得新进展。对于重大的体制性改革,要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有序进行。对于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深化司法公平、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等已开始试点的改革,要在最高人民法院指导下,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及时总结试点经验上报。

  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许前飞建议,司法改革要积极寻求“最大公约数”,在共识基础上推进改革。全国人大代表刘玲建议,要完善法官职业保障,不断推进职业化建设。全国人大代表丁荣余建议,江苏知识产权案件数量较大,应当探索在南京设立知识产权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调研人员、专家学者,上海、江苏、浙江、广东、山东等东南部地区部分法院院长等参加了座谈。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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