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对经济社会发展新情况新问题司法应对
2014-03-10 15:26:14 | 来源:新华网
  3月10日下午3时,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听取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周强:

  二、依法审理经济领域各类案件,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加强商事审判工作。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经济稳中求进提供司法保障,各级法院审结一审商事案件395.7万件。发布企业破产法司法解释,规范破产程序,保障债权人公平受偿,各级法院审结企业破产案件1998件。发布保险法司法解释和出口信用保险司法解释,各级法院审结保险、证券、票据等金融纠纷案件71.4万件。加强对经济社会发展新情况新问题的司法应对,认真研究服务实体经济、民间借贷等方面的法律问题,及时提出司法建议,积极防范和化解风险。

  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依法保护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加大对网络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依法制裁不正当竞争和垄断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各级法院审结一审知识产权案件10万件。积极参与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公布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和典型案例,树立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良好形象。

  加强涉外、涉港澳台、海事海商审判工作和司法交流合作。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各级法院审结一审涉外商事案件5364件,涉港澳台案件1.5万件,海事海商案件1.1万件。妥善审理海洋污染和资源开发等案件,切实维护国家海洋权益。高度重视涉港澳台、涉侨案件审判工作,维护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和归侨侨眷合法权益。积极开展与港澳台地区和有关国家的司法交流与合作,推动在台湾举办第二届海峡两岸暨香港澳门司法高层论坛,办理送达文书、调查取证、裁判认可等国际、区际司法协助案件1.3万件。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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