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措施纠正冤假错案
2014-03-10 20:53:44 | 来源:人民网 | 作者:李婧
  人民网北京3月10日电 今日下午15时,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听取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16时30分,在周强院长报告刚刚全文公开之际,最高法新闻发言人孙军工做客人民网全面解读最高法的工作报告。

  孙军工介绍,冤假错案是影响司法公正的毒瘤,必须坚决予以清除,它的存在将严重阻碍法治建设的进程,将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信心和期待。冤假错案发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其产生的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令人深恶痛绝,对每一名法官而言,都感到十分痛心。

  为了做好纠正冤假错案工作,最高人民法院采取了以下四项措施:一是主动加大冤假错案的复查再审工作力度,切实做到查实一起,纠正一起;二是高度重视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建立上下级法院“密切联系、相互配合、统筹谋划、分级负责”的工作机制;三是最高人民法院加大了对冤假错案的监督指导的力度,要求下级人民法院对疑似重大冤假错案要“一案一报”,确保逐案监督、全程监督。四是再审改判后及时依法进行国家赔偿,并协调有关方面积极做好工作安置、户籍落实、身份恢复等补偿安置工作,确保善后处置效果。

  对于预防冤假错案的发生,最高人民法院的态度是一以贯之的:一是要树立科学的司法理念,坚持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坚持程序公正、审判公开和证据裁判;二是要严格执行法定证明标准,强化证据审查机制;三是要切实遵守法定诉讼程序,强化案件审理机制,建立以庭审为中心的案件审理机制;四是要充分发挥各方职能作用,建立健全制约机制,切实保障辩护人会见、阅卷、调查取证等辩护权利。

  去年,人民法院在纠正冤假错案的工作上力度很大,人民法院依法纠正了浙江张氏叔侄案等多起刑事重大冤假错案。这些案件的依法纠正,有效地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传递了推动社会文明进步、促进社会稳定的正能量,进一步增强了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信心。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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