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去年全国法院审结国家赔偿案2045件
2014-03-10 21:16:00 | 来源:人民网 | 作者:李婧
  人民网北京3月10日电 今日下午15时,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听取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16时30分,在周强院长报告刚刚全文公开之际,最高法新闻发言人孙军工做客人民网全面解读最高法的工作报告。

  孙军工介绍,去年,各级法院审结国家赔偿案件2045件,决定赔偿金额8735.2万元。“当然,目前的赔偿标准与蒙受冤屈者遭受的痛苦以及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作为最高人民法院来讲,我们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的诉求,将继续完善健全依法赔偿、依法补偿和社会救助的衔接机制,创新工作举措,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最大限度地依法保护赔偿请求人的合法权益。”

  关于精神损害赔偿能否获得支持的问题,孙军工介绍,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有该法第三条或者第十七条规定情形之一,例如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以及刑讯逼供等行为,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法院对赔偿请求人提出的相关请求,经审查符合国家赔偿法规定情形的,应当予以支持。国家赔偿法修正以来,各级法院审理了一批涉及精神损害的国家赔偿案件,对符合条件的赔偿请求人决定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得到社会各界的肯定。当前,最高人民法院正在起草《关于在刑事赔偿案件中适用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出台后将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适用规则。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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