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家新在莆田涵江区法院调研指导教育实践活动时强调
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 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要求
2014-04-15 07:42:02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朱运德
  4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徐家新赴联系点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调研指导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调研期间,徐家新听取了涵江区法院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情况汇报,同该院领导班子成员、干警和当地干部群众代表进行了座谈,与福建省委督导组和莆田市委、涵江区委负责同志进行了交流,对扎实推进教育实践活动提出明确要求。

  徐家新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兰考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要求、实践载体、重点对象、组织指导原则和特点规律,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确保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徐家新指出,在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中,要把学习教育、提高认识贯穿始终,特别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兰考调研时的重要讲话和《习近平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论述摘编》,增强搞好活动的责任感和自觉性。要把领导带头贯穿始终,以普通党员身份把自己摆进去,以身作则,严于律己,每个环节和方面都示范到位。要把“开门搞活动”贯穿始终,利用在群众家门口开展活动的优势条件,带着诚心和耐心,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要把查摆和解决问题贯穿始终,重点查找和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这“六难”、“三案”问题。要把建章立制贯穿始终,严格执行制度,强化正风肃纪,防止“破窗效应”;同时根据实际需要制定新的制度,完善已有的制度,编牢制度的“笼子”。要把加强组织领导贯穿始终,党组书记要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教育实践活动牢牢抓在手上,靠前指挥,狠抓落实,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部门的教育实践活动。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马新岚陪同调研。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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