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云腾在提高司法公信力专家研讨会上强调
努力打造司法在群众中的口碑
2014-09-25 07:54:45 | 来源:人民法院报第一版 | 作者:宗边
  9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理论重大课题《提高司法公信力的路径和实现方式研究》专家研讨会在长春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研究室主任胡云腾出席并作发言,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王常松、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张文显教授和来自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中国政法大学、吉林大学等单位的专家学者对司法公信力的有关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胡云腾说,司法公信力是司法机关促进和推进法治发展的影响力,是实践和弘扬法治的正能量。司法公信是司法权力、司法行为和裁判结果被社会大众认同、信赖和尊重的程度,通俗地讲,就是司法在群众中的口碑。司法公信的高低与司法公正、高效、廉洁和司法形象息息相关。人们尊重司法、信赖司法、服从司法,司法的公信就高,反之即低。

  胡云腾指出,司法公信的价值基础是司法为民,司法要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需求新期待,赢得人民群众的认同和拥护;司法公信的实现路径是公正司法,包括司法活动能够明断是非,定分止争,做到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司法公信的表现方式是司法公开,要通过大数据时代的信息化手段,重点强化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以公开获公信;司法公信的创新和增长方式是深化司法改革,要着力构建、不断细化中国特色的审判权、执行权运行机制,确保司法活动规范、便民、廉洁、高效运行,为司法公信的巩固和提高夯实制度保障;司法公信的孕育机制是良好的司法环境,要着力构建司法机关和社会各界的良性互动关系,既要让社会及时全面准确了解司法过程和结果,又要真诚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要善待新闻媒体,及时向媒体发布司法信息,建立健全舆情应对机制,积极稳妥地回应社会对司法的质疑和批评。

  胡云腾强调,司法公信不仅是司法机关自身的公信,而且是国家政权机关整体公信的重要内容,是党的执政威信的重要体现。要坚定不移地秉持司法为民的理念,紧紧抓住司法公正这个根本,努力打造司法在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中的口碑。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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