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强在深圳调研时强调
提高思想认识 坚持问题导向 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2015-01-30 07:41:18 | 来源:人民法院报第一版 | 作者:宁杰
图为周强在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与调解社工亲切交谈。 袁钰钟 吕 静 摄
  1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广东深圳调研时强调,要把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司法改革全过程,提高思想认识,坚持问题导向,坚持运用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完善以审判权为核心、以审判监督权和审判管理权为保障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不断把人民法院司法体制改革推向深入,促进人民法院工作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27日中午一下飞机,周强就来到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进行调研。在诉讼服务中心,周强与法官、调解社工、当事人等亲切交谈,详细询问了解诉讼服务开展情况,征求对司法体制改革的意见建议。周强充分肯定该院积极探索,开展诉前联调和审前调解取得的成效,要求继续发扬创新精神,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充分发挥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做好调解工作,把大量简单纠纷化解在诉前,减轻群众讼累、缓解办案压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在福田区人民法院,周强与深圳市两级法院干警座谈,听取工作汇报,征求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意见建议。周强指出,在广东省委和深圳市委的领导下,在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深圳法院以促进公正司法为核心,以科学配置职权为基础,探索建立权责统一、管理有序、监督留痕的审判权运行新机制,法官和合议庭办案主体地位凸显,激励效应增强,办案质效提升,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全国法院积累了宝贵经验,起到了示范带头作用。广东和深圳法院要充分发扬改革创新精神,大胆探索、先行先试,为全国法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提供实践参考和制度借鉴。最高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加大指导力度,推动广东和深圳法院改革试点工作的深入开展。

  周强强调,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责任感、使命感。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对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重大部署,党中央建立中央政治局常委会每年听取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工作汇报制度,人民法院面临重大历史发展机遇。同时,在新的形势下,人民法院任务更加繁重,群众的要求和期盼更高,各级法院要迎接挑战、抓住机遇、乘势而上,不断攻坚克难,通过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破解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体制性机制性障碍,推动人民法院工作不断发展,更好地担当起历史和时代赋予的重任。要把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改革全过程,教育引导干警正确对待改革中的利益调整,坚决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广大法院干警要以全国模范法官邹碧华同志为榜样,心怀崇高的法治信仰,信念坚定、脚踏实地、敢于担当,甘当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践行者,司法改革的“燃灯者”,在法治中国建设的进程中实现人生价值,努力创造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无愧于历史的优秀业绩。

  周强要求,要坚持问题导向,自觉运用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不断把司法体制改革推向深入。随着各项改革举措的落实和试点工作的全面展开,司法体制改革面临更多的复杂矛盾和问题。要树立强烈的问题意识,保持发现问题的敏锐、正视问题的清醒、解决问题的自觉,在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的逐步解决中,不断促进司法公正,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发展和完善。要立足中国国情、尊重司法规律,大力完善以审判权为核心、以审判监督权和审判管理权为保障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要坚持完善司法责任制和加强法官职业保障的辩证统一,确保严格公正司法,防止司法不公和司法腐败,保障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保障法官敢于担当、敢于办案。要正确认识、充分把握司法公开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利用信息化手段大力推进阳光司法,推动裁判尺度的规范、统一,促进严格司法、公正司法。

  周强强调,要坚持不懈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大力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政治规矩。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坚持从严教育、从严监督、从严管理,对违纪违法行为从严惩处,以零容忍态度惩治司法腐败。要通过构建阳光司法机制,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让司法腐败无处藏身,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徐家新,广东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马兴瑞,广东省委常委、深圳市委书记王荣,深圳市委副书记、市长许勤,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郑鄂等参加调研。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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