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环境司法专门化的先河
李士强 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沈丘县冯营乡李寨村党支部书记
2015-03-06 09:08:31 | 来源:人民法院报第五版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再次强调要以“最严格”的制度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李克强总理提出要像对贫困宣战一样,坚决向污染宣战。“史上最严”环保法出台“重典治污”。最高人民法院贯彻中央精神,回应人民群众环境资源司法新期待,设立专门的环境资源审判庭,出台《关于全面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意见》,指导各级法院成立相应的专门审判机构。这是在新形势下,面对发展中的新问题,用新的法律机构解决环保执法的新举措,开启了我国环境司法专门化的先河。这对于全面破解环境公益诉讼立案难、审理难、赔偿难、执行难等问题将发挥积极、有效的作用。

  我相信,随着最高人民法院“审判机构、审判队伍、审判工作机制和审理程序专门化”的环境司法专门化步伐的加快,建设天蓝、地绿、水净的美丽中国将指日可待。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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