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女法官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第一次常务理事会召开
黄尔梅陶凯元讲话 左世忠出席 王海萍李静主持
2015-08-01 08:25:21 | 来源:人民法院报第一版 | 作者:记者 罗书臻 陈伟
  7月31日,中国女法官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第一次常务理事会在山西晋中召开,会议研究讨论了如何充分发挥协会职能作用、更好地服务于党和国家发展大局,并对有关重点工作作出部署。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中国女法官协会会长黄尔梅,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中国女法官协会副会长陶凯元分别讲话。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左世忠,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中国女法官协会副会长王海萍,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中国女法官协会副会长李静,全国妇联副主席、中国女法官协会副会长、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副院长宋鱼水,山西省妇联主席王维卿出席会议。山西省委常委、宣传部长胡苏平,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朱明、山西省妇联副主席韩丽珍分别致辞。

  黄尔梅通报了中国女法官协会换届后的主要工作。她说,今年以来,中国女法官协会积极参加全国妇联“推进法治中国,巾帼在行动”专项活动,号召广大女法官在法治中国建设中自觉肩负使命,采取以案讲法、心理疏导、举办维权法律知识培训班等方式,积极投身公益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各级女法官协会充分发挥自身力量,配合各级妇联组织,积极组织广大会员走进基层,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帮助基层妇女维权,使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黄尔梅说,中国女法官协会积极开展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把反家庭暴力和关注留守儿童问题列入了工作计划,并将在《反家庭暴力法》的制定过程中积极提出立法建议。她要求,对留守儿童、校园暴力等突出问题,各级女法官协会要给予特别关注,可与当地妇联开展一些有效的研讨、宣传、教育活动,让全社会来关心、爱护留守儿童和受暴力侵害学生,共同研究妥善解决的办法和措施。

  黄尔梅说,中国女法官协会还就法官职业保障、推动建立法律职业人新型关系等课题深入开展调研,倡议要探索建立法律职业人之间分工制约、相互尊重的新型关系,相互保障权利,实现法律职业人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相互信任、平等交流、相互监督的新型职业关系。

  陶凯元在总结讲话中强调,中国女法官协会要立足服务广大会员,积极发挥职能作用。要把宣传女法官队伍的先进典型作为工作的主要抓手,让社会了解、理解、认同法官队伍,进而支持法院工作;要围绕审判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调动广大会员从事业务研究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女法官队伍的业务水平;要结合司法改革调研法官职业保障制度,关注女法官身心健康,关注女法官生活,舒缓女法官心理压力,让广大女法官切实感受到组织的温暖和关怀。

  陶凯元要求,要积极联系全国妇联和其他群体组织,不断拓展交流与沟通的平台,不断扩大协会的社会影响力。要积极参加全国妇联组织的各项活动,积极开展妇女儿童维权工作优秀案例征集、评选、宣传等活动,在全社会营造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要通过开展普法宣传、提供法律援助、提出法律修改意见等方式,积极推进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障工作;要努力发挥协会与社会各界联系的特殊纽带作用,不断扩大协会的社会影响。

  陶凯元指出,当前,人民法院司法体制改革正在积极稳妥推进,中国女法官协会要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配合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和引领广大会员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和最高人民法院党组的决策上来,使广大女法官正确理解司法改革、积极参与司法改革;要积极宣传司法改革成果,让社会各界充分了解司法改革,积极争取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最大限度地凝聚司法改革共识;要围绕重大司法改革举措,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准确把握工作现状,全面收集各个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为司法改革提供科学的数据和建设性意见。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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