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中院“五个坚持”强化服务保障
2016-02-16 09:41:13 | 来源:人民法院报第四版 | 作者:张贵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要求全市法院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发展理念、坚持法治思维、坚持顺势引导、坚持改革创新,服务保障 “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努力方向。

  巴彦淖尔中院要求,全市法院要在不断深化法院司法改革的同时,依法维护全市各项改革不断深化;要在积极化解社会纠纷矛盾的同时,努力探索引导社会法治思维和加强民生保障新路径;要在依法惩治各种刑事治安犯罪、职务犯罪、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和扰乱经济秩序等犯罪的同时,努力发挥职能作用,不断促进政府依法行政和构建全民守法的社会法治环境;要在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建设的同时,突出强化基层法庭的司法能力和全市法院“五个能力”建设;要在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全面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的同时,切实增强法院和法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看齐意识和党的领导的核心意识;要在积极延伸服务触角,主动为“十三五”发展部署提出法治思维和顺势引导、合理化建议的同时,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对党委政府工作大局的保障力、推进力。

  巴彦淖尔中院特别强调,全市法院要全面深化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推进改革要坚定不移,落实改革要不折不扣,实现改革目标要如期完成。要认真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司法责任制,积极推进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审判权运行机制等改革,努力破解制约司法能力、影响司法公正的体制机制障碍,实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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