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万华在广东调研破产审判工作时强调
坚决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推进破产审判工作 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到实处
2017-11-12 18:49:23
     中国法院网讯 (郁琳 谢勇)  11月6日至1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杜万华在广东深圳、惠州、佛山和广州调研破产审判工作,与广东三级法院负责破产审判的相关领导和部分破产审判法官,以及破产管理人、破产企业高管、债权人代表、有关党委政府负责同志座谈,就如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解决破产审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调研,并到部分破产重整企业和破产管理人协会实地考察调研。

  杜万华对广东法院大力开展破产审判工作所取得的成绩予以充分肯定,要求各地法院深入学习、准确领会、坚决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破产审判工作;深刻认识破产审判工作对于补齐我国市场主体退出和救治机制短板、开展“三去一降一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进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科技进步和深化改革开放的重要意义;胸怀大局、放眼长远,始终坚持破产审判工作正确的方向和目标,为当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时期经济结构优化、下一步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和优质司法服务,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杜万华强调,要通过破产审判做好供给侧的加减法,对于低水平重复建设、过剩产能、过量库存和过高杠杆要做减法,对于新兴产业、高新技术、短缺产品、优质服务要做加法;要用破产重整衔接社会经济的破与立,破除落后的企业管理方式、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破除落后产能和落后工艺、促进高新前沿技术发展以及先进技术与传统产业的有效结合;要始终坚持破产审判市场化导向,对于破产企业是否具有重整价值、重整计划是否合理可行都应坚持市场的标准,注意保护破产企业正常营业,维护破产企业的商标商号、营销体系、客户资源、市场份额等营运价值;要具体分析企业陷入资不抵债的原因,有针对性地审查重整计划,重点审查其中的经营管理方案,关键是要恢复破产企业的可持续盈利能力,不能将破产重整简单地等同于账面上的债务重整;要下大力气完善破产管理人管理机制,积极推动各地设立破产管理人协会,完善破产管理人市场化机制,解决当前影响破产审判工作进一步推进的“瓶颈”问题。

  杜万华要求,要进一步转变理念,充分认识到破产审判工作在完善人民法院司法审判整体布局中的重要地位。要以破产审判机构专业化和队伍专业化为抓手,强力推进破产审判工作,保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进一步落实;要根据我国当前破产审判工作的特点,建立畅通高效和常态化的府院沟通协调机制,进一步提高破产审判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要破除立案、审判、执行、破产部门条块分割、衔接不畅的旧有工作机制,建立各部门协调、各环节顺畅的司法工作机制,做好执行转破产工作,彻底解决人民法院的司法案件和市场经济的微观主体易进难出、不断积压以致法院工作和市场经济“消化不良”问题;要坚定推进破产审判工作信息化建设,提高破产审判工作效率;要积极研究因互保联保、股东与公司人格混同、关联企业混同而产生的问题,在破产审判中协调好各方利益关系,依法防止优质企业牵连破产;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做好破产重整企业的税收减缓免、征信恢复等工作,帮助重整企业“疗伤治病”,走出困境。
责任编辑:吴贺佳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