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大潮涌河东
——山西运城中院执行工作纪实
2018-01-25 09:07:22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陈 伟
  山西运城,关公故里,古称河东,目前辖1区2市10县、133个乡镇(街道办事处)、3338个行政村,常住人口530多万。2016年以来,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新一届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围绕“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这一庄严承诺,充分应用上级法院给予的多种执行手段和专项活动等措施,结合实际,大胆探索,积极创新,应用“院长擂台”“四人机制”“开放日”等特色方法,指导并带动下级法院,使执行浪潮在古老的河东大地涌动。

  “院长擂台赛”带头推动工作

  2017年10月24日,一份强制执行申请书被送到了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高文君的办公室。这是按照院里的部署开展“院长办理执行案件擂台赛”的统一安排随机抽取的案件。这是一件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申请人在按约交纳完房款后未能如约取得房屋,提起仲裁后,仲裁裁决被执行人返还申请人房款6.6万元。

  高文君在受理此案后,通过查询系统未查到被执行人的财产,通过申请人了解得知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只是挂名,并不掌管公司事务。鉴于此,高文君确定了执行方案:首先通过申请人找到对方公司真正的负责人,只要负责人出面,则可要求其立即履行。如果负责人不履行,则查明是否可将该公司纳入失信人名单,纳入后向相关部门送达失信决定,继而查明其财产转移情况,确定是否追加被执行人。面对强大的压力,被执行人于2017年12月4日主动与申请人达成给付申请人7万元的协议,当天即履行3万元。

  据悉,2017年10月底,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开展执行攻坚跨年大行动,行动方案中各种指标一目了然。为了能按预定时间完成预定计划,运城中院决定组织实施“院长办理执行案件擂台赛”,并规定,2017年11月1日到2018年2月10日之间,中院院长、副院长直接办理执行案件每人不少于2件,基层法院院长、副院长每人不少于4件。

  “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目前已到攻坚阶段,在此紧要关头,各级法院一把手亲自办理执行难案、要案、骨头案,无疑对实现这一承诺起直接推动作用、带头作用。

  此项活动收到了非常好的效果。据统计,从2017年11月开始到12月底,全市两级法院仅院领导承办执行案件共计1661件,执结1329件。

  “3+1”机制消化信访苗头

  原告某机器配件制造有限公司诉被告某汽车配件制造有限公司、丘某租赁合同纠纷和买卖合同纠纷两起案件,经运城中院审理,判决被告支付原告租金、货款共计2400余万元,丘某对上述债务负连带责任。此案原告申请执行后,承办人员依照法律规定对被执行人采取了相应执行措施,但耗时近6个月效果甚微,申请人便对法院执行工作不满,不时扬言要上访,要找院领导告状。

  得知这一情况后,运城中院执行局立即启动“3+1”机制,于2017年3月15日将原告请到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文明军的办公室,同时被请来的还有分管实施的副局长常国强和本案承办法官。4个人对本案的执行问题进行研究。在认真听取承办人对案件的介绍和申请人的不满后,结合执行实际,文明军对申请人从法、理、情多角度进行了释明,并提出解决本案的三项具体措施:一是及时梳理被执行人的财产并进行全面控制,先行执行申请人的租赁机械,按期搬迁完毕。二是调查扣划债权,查到多少扣划多少。三是对被执行人的房地产进行评估、拍卖。申请人经过这一会议,立即理解和了解了法院、法官的难处,同时感到法院确实是努力尽心的,不是外人想象中的那样,心结解开了,上访的想法一下子全打消了。而事后法院也没有食言,通过以上措施在最短时间内执行427万元。

  “3+1”机制,是2017年年初针对涉执上访形成的一种特效机制,“3”指法院执行局局长、分管局长、承办法官,“1”指申请执行人。这种机制不定期启动,主要是针对对执行不理解、不满意,容易形成涉执行上访的案件,4人坐在一起,通过了解情况、分析案情、归纳意见、提出措施,当场让当事人解开心结,并采取积极态度,使当事人打消上访的念头。这种机制从去年初形成以来,已启动30余次,涉及标的额近1亿元,使多件涉执上访隐患基本消除,将信访消化在了萌芽状态,被当事人称为说清楚、讲明白、解疑虑、求实效的阳光执行新机制。

  “开放日”活动彰显执行决心

  在运城中院执行局办公室,记者看到一份签发日期为2017年12月15日的明传电报,电报的内容是给各基层法院的《关于全市法院十二月“人民法院执行开放日”及打击“老赖”“四个一批”集中行动的情况通报》。

  通报说,12月14日是全市法院12月份“人民法院执行开放日”,根据中院的安排,全市法院打击“老赖”“四个一批”统一集中行动同步进行……此次开放日活动中,中院和5个基层法院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全市法院共拘留被执行人34人,拘传29人,执结26案,和解6案,部分履行3案,执行回案款41.66万元,冻结存款20万元,查封房屋10间,扣押财产3件,划拨存款4.71万元,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据了解,该院的“执行开放日”为基本解决执行难应运而生,酝酿于2016年8月,9月份正式实施。活动方案要求,全市两级法院每月开展一次“执行开放日”活动,由中院统一部署,同一天开展。据统计,从2016年9月到2017年底,两级法院共开展开放日活动共12次,拘传254人,拘留475人,罚款3人,移送公安70人,以拒执罪判决8人。结案101件,和解83件,执行回款950.92万元。
责任编辑:刘瑞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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