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法官职业保障刻不容缓
2018-03-20 09:38:27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罗书臻
  建议名称:关于加强法官职业安全保障的建议 建议人:全国人大代表、安徽淮化集团有限公司首席员工 陆胜祥

    2017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安徽淮化集团有限公司首席员工陆胜祥提出了关于加强法官职业安全保障的建议。

  陆胜祥表示,建设法治国家不仅需要有健全的法律规范,更需要有高素质的职业法官提供人力支撑。法官处于社会矛盾的前台,存在较大的职业风险,随着市场经济改革和案件数量的增加,法官所遭遇的职业风险也日益凸显。

  陆胜祥认为,立法不到位是法官职业安全保障缺失的根本原因,他说,当前立法在安全保障上没有体现出司法职业的特殊性,如法官法第八条仅原则性地表明法官人身安全受法律保护,却没有规定相应的保护措施。他建议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安全保障法》,通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专门立法的方式,权威性地赋予法官职业权利保障以具体内容,保障法官本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安全,例如规定为法官配备警卫人员、购买职业安全保险,法官感到安全受到威胁时,必要时可以提出特殊保护申请。同时,增加法律刚性条款,加大对危害法官职业安全行为的处罚力度,对侵犯法官合法权益或职业安全的,规定由专门机构进行调查处理。

  在最高人民法院的答复中,陆胜祥了解到,在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定》后,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 《人民法院落实〈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定〉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共二十四条,涉及免受干预、免责机制、救济渠道、公正考核、安全保障、休假权利、薪酬保障等内容,是对《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定》的细化和落实。

  《办法》明确法官依法办案不受外部干预;要求不得安排法官从事超出法定职责范围的事务;规定了法官受到非法处理、处分时的救济渠道和救济方式;切实保障法官在公正考核、薪酬保障、教育培训、心理疏导、医疗保障和休息休假方面的权利;从组织保障、硬件配置、机制建设和配套举措等方面,强化了对一线司法人员及其近亲属人身权益的保护措施。

  “法官的职业保障尤其是安全保障关乎着法官个人的职业尊严和职业安全感,关乎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加强法官职业保障刻不容缓,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陆胜祥表示。
责任编辑:刘瑞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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