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交通事故后拒赔偿 法院强制扣划助维权
2018-11-02 10:57:20
     中国法院网讯 (匡大壮)  11月1日,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顺利执结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被执行人乔某拒不履行义务,法院依法强制扣划了乔某在案外人王某处的工程款。

  2016年5月,乔某驾驶别克牌轿车与黄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车相接触,造成黄某受伤的交通事故。该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乔某负事故全部责任,黄某不负事故责任。黄某因事故产生医疗费等损失75933元,该损失经双方协商无果,黄某于是向霍邱县法院提起了诉讼。判决生效后,乔某一直未履行义务,黄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方查询也未查到被执行人黄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一时进入僵局。执行法官后来向乔某的邻居询问时,无意中了解到乔某前段时间在给案外人王某建设房屋。执行法官获取到这个信息后,当即前往王某居所,从王某口中知道了乔某在王某处有工程款9万余元,王某尚未支付给乔某。执行法官当场向王某送达了冻结该笔工程款的裁定书,并告知王某若擅自将工程款支付给乔某,法院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之后,执行法官要求王某履行欠乔某的到期债务,但是王某担心将工程款交至法院会与乔某产生纠纷,迟迟不愿交付。执行法官现场查询了王某居住地的银行,发现其有银行存款,遂依法扣划了该工程款,并向王某送达了扣划裁定书,至此,该案执行完毕。
责任编辑:李科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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