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过程与结果并重 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
2019-01-23 11:20:52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戴军
  “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成效最终需要体现在执行兑现上,因为老百姓最看重的是通过司法裁判与执行,胜诉权益能否兑现,“真金白银”到手才是硬道理。为此,需坚持“过程与结果并重”原则,既要重视过程管理,又要狠抓执行兑现,以依法有序的规范执行、实实在在的执行到位,赢得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良好评价。

  完善工作机制,狠抓执法办案。我院实行执行案件繁简分流,组建快执团队办理简案,最短结案用时15天,案均执行期限41天,比同期案均207天的结案时间大幅缩短。重点规范“终本”案件办理,创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审批表》,确保终本审批全程留痕,让“执行不能”有证据、可理解。实行执行事务集约化办理,专设法警支队第三大队派驻执行局,集中办理执行送达、查找当事人下落、临控、拘留、强制搬迁等工作,提升了执行效率。优化司法资源利用,设立民事财产保全中心,集约办理民事财产保全各类事务,月结案率达100%。

  用足强制措施,兼顾平等保护。严格失信名单制度管理,用好罚款、拘留、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组合拳”,是推进执行结案、促进执行兑现的必由之路。用足法律赋予的强制手段,通过深入开展“集中执行攻坚”、“三反一打”、涉民生类案件、涉党政机关及公职人员案件等专项执行活动,针对涉网吧、歌厅知识产权案件执行特点开展夜间集中执行行动,对构成犯罪的一律追究刑事责任,依法惩治“老赖”。同时,灵活采取“监督被执行人自行处置财产”的举措,最大化实现当事人胜诉权益的同时,兼顾被执行民营企业发展需求。

  化解执行积案,增强执行兑现。我院着力攻坚长期未结案件,以积案化解带动执行兑现。依托审判管理大数据平台,建立长期未结案件基本台账,分类管理施策。建立执行专业法官会议制度,深入探讨解决疑难复杂案件法律适用问题,逐案分析症结、讨论对策。落实重大疑难案件院局长督办制度,跟踪督办,着力提升结案率和兑现率。实行“终本”案件标准化集中再调查机制,分工协作以提高被执行人下落及财产线索查找效率,进一步化解积案。制定“执转破”实施细则,强化沟通协调,理顺执转破程序衔接,以此带动执行积案的消化,寻找当事人权益兑现的新渠道。

  强化监督管理,规范执行行为。我院出台《案件审理、执行期限管理规定》等制度规范37个,着力健全包括执行机制、案款管理、廉政监督、队伍建设等方面内容的制度体系。加强执行流程节点管理,在案件启动、调查、处置、结案各阶段,均严格按程序推进。同时,通过连线督导、分片督导、定期通报、适时开展提级指定交叉执行及协同执行等举措,履行对辖区基层法院的指导和监管职能。建立信访件批示处理工作机制和涉执信访定期分析制度,统一规范辖区两级法院信访案件办理流程,让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反过来成为规范执行行为的重要推动力量。

  (作者系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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