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捕鸟8883只 男子犯非法狩猎罪获刑八个月
2019-03-06 09:53:34
     中国法院网讯 (黄建兴 邹峰)  男子用捕鸟器和粘网多次捕抓鸟类共计8883只,以0.5至2元不等的价格卖给他人。近日,江西省金溪县人民法院一审以非法狩猎罪依法判处男子徐某有期徒刑八个月。

  2018年10月10日以来,男子陆某在金溪县某水库周边的山林里用捕鸟器和粘网多次捕抓鸟类,捕获的小鸟有死的也有活的,以0.5至2元不等的价格卖给何某。从何某出租房中搜查的账本计算陆某总共卖了8883只小鸟给何某。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陆某在禁猎期,违反狩猎法规,使用禁用工具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狩猎罪,且是共同犯罪。案发后,被告人能交待自己的犯罪事实,有坦白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庞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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