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严相济 依法审理
宁波扫黑除恶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2019-04-26 10:35:45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余建华 余宁
  近日,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介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一年多以来,宁波法院打击黑恶犯罪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宁波全市法院均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以及由业务骨干组成的涉黑涉恶案件审理专职合议庭,并联合宁波市检察院、公安局出台关于“套路贷”“恶势力”认定的规范性文件,统一全市法院以及公检法之间司法标准。在审判过程中,对首要分子、骨干成员依法严惩,从快从严,对从犯、初犯、偶犯人员依法从宽,做到当宽则宽。

  宁波法院在依法审理过程中,充分运用资格刑、财产刑,以摧毁、铲除其犯罪的经济基础。宁波中院制定了《关于加强涉黑恶犯罪案件线索移交的通知》等文件,规范线索排查移送,组织立案审判执行业务部门对涉黑涉恶线索进行拉网式排查,并依托送达起诉书副本、开庭、提审等刑事审判节点挖掘涉黑涉恶犯罪线索。

  此外,宁波法院主动延伸审判职能,认真排摸乡镇街道基层组织等部门的人员有无前科劣迹、失信行为,为换届选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全市法院提出的司法建议,已向公安、城管、市场监管部门发送司法建议5份。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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