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梦路上的行者
——记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行政主审法官阎巍
2019-05-27 10:05:04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宗边
  列车飞驰,像一道白色的闪电在轨道上划过。

  车厢内,阎巍看着窗外,耳边回响着刚才电话里的声音:“只要A市政府还肯坐下来谈,我们就不能放弃这一线机会。这种类型的案件,和解的效果远远好于裁判的效果。”

  2015年2月14日,再审申请人牟某等人的两名亲属驾驶车辆,经过318国道某段时遭遇岩体崩塌地质灾害,造成车上两人死亡、车辆损毁。时隔4个月,2015年6月18日,再审申请人杨某等人的4名亲属驾车从涉案公路附近经过,又一次发生了岩体崩塌,造成4人全部死亡、车辆损毁。以上两次灾害的遇难家属牟某、杨某等11人认为A市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局存在不履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法定履职,对地质灾害的发生负有一定责任,应当承担行政赔偿责任,向当地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但原审两级法院均以4起案件应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相关规定向有关部门反映并申请救助,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为由,裁定将牟某、杨某等人的起诉驳回。牟某、杨某等11人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申请再审。

  从四巡驻地郑州到A市的高铁有4个多小时,阎巍一直在思忖着如何让A市政府能够接受调解方案,给死者一个交代,让生者有所慰藉。同时,又能够让当地政府意识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从而尽可能避免此类不幸再次发生。

  还未到站,阎巍的手机又响了,那边传来焦急的声音。原来负责此事的副市长已经调离,而这意味着,所有的工作都得从头做起……

  缘起

  2016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根据中央部署,在设立第一、第二巡回法庭的基础上,增设了第三、第四、第五、第六巡回法庭。巡回法庭作为人民法院司法改革的“试验田”和“排头兵”,担负着为全国法院创造可复制可推广改革经验的崇高使命。而此时,阎巍已经来最高人民法院工作8年了。在此之前,2008年,他博士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师从我国著名法学家曾宪义教授。2008年5月进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博士后流动站从事行政法学研究工作,2011年出站并因科研成果突出取得中国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职称。在进入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工作后的短短6年时间里,他7次获得办案标兵、嘉奖等表彰,参与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发生在我国海域相关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等重要法律文件的起草、修订工作,办案量连续多年居所在庭室榜首。阎巍所承办的中国建设银行厦门分行诉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黄浦分局无主财产上缴财政案,被评为2016年度最高人民法院十大行政审判案例;承办的陵水香泉国际旅游度假中心有限公司诉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无偿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案,被评为最高人民法院建院65年来最有影响力的十大行政审判案例;承办的曹晓敏诉绍兴市人民政府其他行政行为案,得到最高人民法院高度肯定。他从全国各地中、基层人民法院推荐上来的累计3000余篇审判案例中,汇编了300余个案例,并在此基础上完成了《中国行政审判案例》第一至四卷以及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指南(一)》。他推荐及报送的6个案例被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确定为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除了审判业务活动,阎巍在担任行政庭党支部青年委员和团支部书记期间,带领所在团支部在最高人民法院率先组织了“青年法官下基层”系列活动,创办了“行政庭青年法官与人大代表联动机制”,引起了有关部门和领导的高度重视,认为这是一个创新,应长期坚持并积累经验。(本报2014年3月5日一版对此进行了相关报道)2015年,“行政庭青年法官与人大代表联动机制”被推荐为团中央团建优品汇品牌项目。在其任行政庭团支部书记期间,行政庭团支部于2014年被评为“中央国家机关最具活力团支部”,相关事迹被《紫光阁》杂志报道。阎巍因其在党团工作方面的出色表现,于2014年被选为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团委副书记,2016年被选为最高人民法院青年联合会常委。2015年,他以“不让官与民的天平在这里失衡”的优秀事迹,被中央国家机关工委、中国法学会、人民网联合授予“最受欢迎法治人物”称号。其后,又入选了“北京市百名法学英才培养计划”……

  改革

  如何有效缓解行政诉讼案件量激增与程序空转并存的现象,是阎巍一直关心的问题。为此,来到四巡后,他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将诉前化解、繁简分流、审判前移等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措施综合运用,大胆向庭领导提出构建诉前化解与繁简分流综合机制的建议,并着手制定了《第四巡回法庭简易行政案件诉前化解与快速审理工作方案(试行)》。该方案通过化解与分流同步、立案与询问同步、评议与核查同步的“三同步”工作机制,力求压缩行政案件“水分”,破解行政案件程序空转难题,提高审判效率。

  在立案接谈阶段,由行政审判团队主审法官或法官助理等办案人员直接负责了解、询问案情,并在此基础上就明确无争议的法律问题,有针对性地对再审申请人释法说理。如当事人服判息诉,则制作接谈笔录,明确“不再申请再审”;如当事人坚持申请再审,或经接谈发现案件确有可能存在问题,则在了解具体案情和当事人实质诉求的基础上,根据审判经验和试行方案的相关规定对案件难易进行预判,决定案件是否适用快速审理程序。而对于决定适用快速审理程序的案件,接谈人员及时将释法说理转为案件询问,就案件办理中的关键事实和当事人的实质诉求通过接谈加以明确,并制作询问笔录,接待后即开始以简化程序草拟审理报告和裁判文书。最终,该方案经四巡分党组讨论并报院审管办同意,于2018年11月12日至12月26日由阎巍带领的团队正式开始试行。

  有人对他这种主动跑到窗口接谈,放弃舒适地坐在办公室里办案的做法不太理解,他说:“记得刚来四巡的时候,巡回法庭周边交通不方便,有一次我着急赶火车打了一个摩的,路上才发现没拿钱包,赶紧和开车的大娘说明情况,想要下车。开车的大娘看我是从巡回法庭门口上的车,和我说,你们从北京来这里工作,每天要接待那么多人,遇上个脾气不好的还得受气,又得懂法又得会做工作,太辛苦啦,我不要你的钱。听到这里,感动之余,我更觉得不能占大娘便宜,便和大娘说,您还是让我下来吧,我们有纪律……突然,大娘把车停下来了,就在我以为她要让我下车的时候,大娘突然拿出一把锁,把摩的门锁了起来,坚持送我到车站……这件事给我触动很大,我总在想,面对这样的老百姓,我为他们做得再多都是不够的。”

  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里,阎巍团队每周坚持拿出两天时间接谈,共接谈当事人42人次,劝息率达到35.7%。无法劝息而按照快速审理程序受理的案件61件,除2件转为普通程序外,其余案件于当月全部审结。试行过程中,该机制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好评。来自山西的全国人大代表刘正在四巡召开的特约监督员座谈会上说,这项工作在山西产生了很好的社会影响,并当场宣读了在朋友圈中流传的一首诗:“一片薄纸托民心,分量堪比万桶金。守住砝码公道在,百姓说好方是真。”

  除了“坐堂问案”,阎巍两年多来累计赴巡回区四省办案400余件,并将巡回办案过程中发现的当地在社会治理和制度构建层面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向省、市、县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发送司法建议,涉及23个案件的近万名群众,以实际行动践行了“让法官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的理念。为了表彰他在办案和司法改革方面取得的成绩,2018年底,他被评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

  协调

  列车缓缓进站。一个黑色公文包便是阎巍全部的行李。“这已经是我今年第五次出差了。”阎巍嘿嘿一笑,“巡回法庭对老百姓来说是家门口的最高人民法院,对我们来说,就是‘铁轨上的法庭’。”

  “为了方便老百姓诉讼,最高人民法院都把巡回法庭设在了各省,中央下了这么大决心,我们这些法官还有什么理由不为老百姓多跑跑呢?”作为最高人民法院的巡回法官,阎巍做的许多工作和基层法官一样:为了查明案件事实,他会到现场勘查,了解情况;为了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他会到当地和政府部门反复沟通协调。

  这次来A市,就是为了解决遭遇山体塌方的死难者家属的赔偿问题。

  在此之前,阎巍已经和庭领导一起来过一次A市,同当地的党委、政府进行了沟通,经过开庭和查阅相关法律规范,他们了解到,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规定,再审被申请人A市人民政府具有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和组织职责,A市国土资源局具有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职责。作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责任主体,二者应当在地质灾害危险地段及时采取工程治理措施排除危险,尤其是在出现地质灾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区域和地段,应当通过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予以公告并在地质灾害危险区的边界设置明显警示标志等方式保证居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而本案中,从A市国土资源局于2015年6月3日作出的《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谋道境内318国道沿线地质灾害巡查情况的报告》记载的情况看,A市人民政府和A市国土资源局应当知道涉案路段存在地质灾害前兆,并有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在此情况下,二者未依法及时履行前述法定职责,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对涉案公路地段进行治理、排危或警示,导致事发地段右上方约14米处,在2015年6月发生岩体崩塌灾害,致再审申请人车辆损毁,亲属死亡。可见,涉案事故并非原审法院所认为的系单纯地质灾害所导致的意外事件,而是地质灾害这一“天灾”与再审被申请人不及时履行法定职责的“人祸”混合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再审被申请人应当根据其未履行地质灾害防治法定职责的违法行为与涉案事故之间因果关系的大小,承担相应的行政赔偿责任。

  但问题在于,对此,再审被申请人主张,本次事故发生前,该市国土资源局对相关道路确实进行了排查,但排查地段限于事发路段1699km上、下游约500m区域,距本次事故发生地点,即1698km+400m尚有100米的距离。因此,国土资源部门排查履职到位,再审被申请人对事故的发生不应承担相应责任。鉴于此,第一次开庭后,当地政府虽然也进行了一些和解工作,但没有持续下去,直至具体负责此事的领导离任。

  此次,阎巍团队再次来到A市,针对再审被申请人的异议,他做了详细的解释。阎巍说:“中央明确提出三大攻坚战排在第一位的就是要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一条国道,如果始终让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面对重大危险,请问,这算不算重大风险?对此,我们还要计较那100米的距离?”会场上安静了下来,出席会议的新任副市长说:“我觉得阎法官说得有道理,在这件事情上我们是有责任的,会后,我们一定和当事人做好沟通工作,尽全力把事情处理好。”

  随后,阎巍单独把再审申请人叫到身边,语重心长地说:“你们的心情我十分理解,不然我也不会再次来到这里。这样的事情,谁都不想遇到,但是已经发生了,我们应当做的就是尽可能挽回损失。虽然,法院可以直接裁判,但是裁判只是一个最不坏的办法,因为法院只能按照法定规则去判,但这对于弥补你们的损失往往是不够的,所以,如果你们能够放下成见,心平气和地与被申请人沟通,实事求是地反映诉求,我相信问题会得到很好的解决。”几位当事人被法官真诚的话语所感动,频频点头……

  候鸟

  “西方国家的行政法官奉行的是控权理念,但我认为我们不是。我们的行政法官是政府和老百姓通过法律途径沟通的纽带。我们的政府是人民的政府。所以,政府、法院、老百姓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而这就意味着行政法官要做好矛盾冲突的调节器。”

  “呼”地一声,两列火车交错而过,车厢里顿时感到一股侧推的力量。阎巍的上身随着微微地摆动了一下。

  返回郑州的一个月后,消息传来,双方达成和解,并签署了和解协议。

  庭审结束后,已是周五的傍晚。往常的每个周五,阎巍都会赶晚班高铁回北京,这周看来是回不去了。

  和四巡的许多法官一样,在郑州工作了两年多,最熟悉的除了办公室,就是高铁站。

  每个周五晚上,阎巍和同事们三三两两,拉着行李如同候鸟般来到郑州东高铁站。周日的晚上,又如候鸟般从北京赶回郑州。

  用阎巍的话说,巡回法庭的法官们,每个月把三分之一的工资都献给了我国的高铁事业。

  “今年5月,我就要回去了。”阎巍显露出不舍,但也掩不住一丝愧疚,“来的时候,孩子还在襁褓之中。这次回去,他就要上幼儿园了。”

  “对于儿子,我有点着急,父亲的角色对男孩成长是很重要的。可两年多了,儿子一直由妈妈、姥姥和奶奶照顾,说实话,我自己亏欠他们挺多的。”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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