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着人民需要的地方
2019-07-24 16:26:23 | 来源:人民法院报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 庞建
  距申请人打电话已经1个小时了。

  晚上8点10分,警车在蜿蜒的山路上前行,路是未硬化的机耕道,天空又下起了大雨。一车的人沉默着。大家既担心被执行人跑了,又不敢让驾驶员开快点。车轱辘碾在碎石上咕咕的响声,显得格外大。

  这是一起赡养案件,刘某林因拖欠老父亲2300多元赡养费迟迟不履行,成了被执行人。

  几个月前,我们曾来过一次,没有找到他的踪影。除了从他银行账户扣划的813.81元钱,我们一无所获。回想着80多岁的申请人刘大爷佝偻的背影,这几千元赡养费,成了我们一行人的心头病。

  雨依旧下着,打在车窗上,发出啪嗒啪嗒的响声。晚上8点32分,我们终于到达了刘大爷家中,老人见到我们,激动地说:“刘某林不在家,他在同村的秦某某家中,我带你们去。”我们一刻也不敢耽搁,赶紧往秦某某家赶。

  秦某某家亮着灯,临近大门口,我不由得屏住了呼吸,问道:“你好,我们是黔江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的工作人员,请问刘某林是否在你家?”

  “不在,我们家就我们两个人,没有其他人。”一位大姐站在门口对我们说,大姐的丈夫走过来附和道:“就我们两口子在家,这大晚上的,他没上我们这儿来。”

  话音刚落,突然里屋传来一串钥匙的响声,一个黑影从里屋闪过。说时迟那时快,法警小秋一个健步上前,跟着黑影从厨房的门窜出去。

  我们紧跟着出去,小秋已经将人按在菜园地里。“把你的身份证拿出来。”我厉声道。经核对,此人正是被执行人刘某林。因屋后排水沟湿滑,在追赶过程中,小秋崴了脚。

  经过询问、劝导,刘某林始终不肯支付赡养费,我们只得将其带回法院。一路上,我们反复做思想工作。原以为案子进入了死胡同,没想到两个月后的一天,我在法院见到了申请人刘大爷,他笑着对我说:“庞法官,我的赡养费拿到了。”

  原来,经过我们、居委会及司法所便民联络员的开导,刘某林解开了心结,将拖欠的赡养费、执行费委托居委会便民联络员陶某某转交至法院。当天,刘大爷就在法院领取了案款,悬在我心中的石头终于落地了。

  小秋的脚已没有大碍,他继续活跃在执行第一线。就像他说的:“执行路上,不管风里雨里,只要人民需要,执行的曙光就会照向那里。”

  (庞建 刘洋 洪蜻蔓 马学谦)
责任编辑: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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