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界首:拒付人不付抚养费 执行法官促和解
2019-08-30 09:08:01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聂涛 张珍丽
 

  2019年8月25日,天气依旧炎热。安徽省界首市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放弃周末休息,驱车前往一起离婚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李某的所在村,法理并用、耐心开导,促使其履行了法定义务。其婚生女拿到了抚养费,该案圆满执结。

  原告吕某与被告李某于2015年5月1日登记结婚,翌年11月生育一女孩。夫妻俩在婚后的日子里常因家庭琐事吵闹不休,甚至发生肢体摩擦。原告吕某三次以被告李某对其实施家庭暴力和沾染赌博恶习、好吃懒做不顾家为由提起离婚诉讼。在法官的努力劝和无效后作出判决:准许原、被告离婚;婚生女由原告吕某抚养,被告李某支付孩子抚养费8万元。判决生效后,李某未予履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执行法官多次寻找被执行人李某的下落,但其东躲西藏、避而不见,偶尔接通电话也是口出狂言“要血一盆,要钱没有!”因其对抗执行,致使该案的执行难以推进。

  2019年8月25日,执行法官根据线索找到了被执行人李某。考虑到该案的特殊性,执行法官没有对李某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而是积极稳妥地做调解工作。在调解中,执行法官以维系父女亲情为切入点,积极引导双方从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角度去化解矛盾,通过情、法、理多角度释法明理,使被执行人李某认识到对婚生女不履行抚养义务是违法悖理行为。最终,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由李某先行支付婚生女抚养费5万元,余款于2019年12月31前一次付清。至此,该案落下了圆满的帷幕。


 

 
责任编辑:高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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