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通化:生意赔钱无法偿还欠款 妙手回春巧医执行难案
2020-01-21 19:11:51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周永健 何博伦
 

吉林省通化县的金某向好友孙某借款20余万元做生意,借款到期后他未偿还,又因多次手术债台高筑。身患脑血栓孙某担心这笔欠款石沉大海,便向通化县人民法院伸张正义,但金某拒不履行法院生效的判决,孙某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承办法官将双方当事人约到一起,并了解到,金某3年前借钱到辽宁省发展人参生意,不仅没赚到钱,还因病多次手术,债务繁重,孙某担心自己的债权不能得到实现,情绪非常激动。

法官经过耐心解答,安抚双方情绪,当事人双方最终约定金某每年还款3万元。为了表示诚意,金某先履行2万元欠款,并表示会完全配合法院工作,尽最大努力尽快将钱款还完。

案件结案后,法官多次电话主动联系被执行人金某,关怀身体,讲清利害关系,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促使金某主动还款。法官柔性执行,真正践行了司法为民的理念,让人们感受到执法的温暖,维护和关切着每一位公民的合法权益。同时双方当事人的互相理解,也有效促进案件顺利执结,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杨智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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