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贩养吸 南昌一男子贩卖“可非”药水被判刑

2020-04-29 14:13:29
 

    中国法院网讯 (刘文锋 罗兰)   近日,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贩卖毒品案件,法院判决:被告人李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经审理查明:2019年9月27日晚,被告人李某在其位于南昌市西湖区某小区的家中,贩卖3瓶磷酸可待因糖浆给程某、关某,收取二人购毒款600元。2019年12月22日,李某被抓获归案。经尿样检测,李某、关某、程某尿样均呈吗啡阳性。

  另查明:李某于2012年8月12日因殴打他人被行政罚款五百元;2019年12月22日因吸毒被行政拘留五日。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的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其具有坦白情节,可从轻处罚,据此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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