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假名牌服装 男子获刑三年并处罚金十五万

2020-05-08 14:28:59
 

    中国法院网讯 (李凤 王海波)   日前,江西省南昌县人民法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一审判处被告人饶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公安机关查获的贴有“FIVE PLUS”注册商标的女士服装65件、贴有“OCHIRLY”注册商标的服装39件、“FIVE PLUS”商标吊牌1175个,“OCHIRLY”吊牌1150个,予以没收。

  经审理查明,2019年5月至7月,饶某在租赁的某房屋内,未经“OCHIRLY”和“FIVE PLUS”商标所有权人赫基国际投资有限公司的授权许可,在购进的服装上擅自使用假冒的“OCHIRLY”和“FIVE PLUS”两种商标标识,并在网上对外销售。至2019年7月15日,饶某在网上销售假冒的“OCHIRLY”和“FIVE PLUS”服装,金额共计270608元。

  2019年7月24日,饶某被抓获归案,公安民警在其租用的两处房屋内查获贴有“FIVE PLUS”注册商标的女士服装65件、贴有“OCHIRLY”注册商标的衣服共计39件、“FIVE PLUS”商标吊牌1175个,“OCHIRLY”吊牌1150个。上述已经贴牌的衣服价值14714元。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饶某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假冒两种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为285322元,其行为已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属情节特别严重。被告人饶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且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处罚。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确保知识产权不受侵犯,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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