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荆州铁腕深挖 打财断血不留死角
2020-08-12 09:00:58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张薇
 

监利法院在专项执行行动中,对被执行人采取查封、扣押等强制执行措施。 杨琼 摄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湖北省荆州市两级法院严格落实中央关于“扫黑除恶”务必“打财断血”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将涉黑涉恶案件财产刑执行作为推动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的具体实践,要求落实主体责任,整合优势执行力量,定期研究执行情况,督办执行进度,疏通难点堵点,确保涉案财产全查清、利益链条全挖出。

  截至6月底,荆州市两级法院立案执行涉黑涉恶案件70件,结案55件,结案率为78.57%,执行立案标的额4233.8万元,实际执行到位金额2905.6万元,实际执行到位率为68.63%。

  ■重拳铁腕双线发力强势出击

  一家酒店、三间商铺、三艘快艇、数辆豪车……翻开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张新民等14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的执行财产清单,每一项都记录得详尽清晰,不胜枚举。

  2019年8月,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湖北首例危害长江生态环境涉黑案”二审宣判,主犯张新民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13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三年至十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其中12名被告人被处1万元至10万元的罚金以及没收全部财产。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为保证执行工作顺利展开,荆州中院迅速组成工作专班,按照“案件到人,进度到日”制订详尽的执行方案,并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多次召开推进会对涉案财产性质予以认定,从体制机制上理顺“黑财”执行的工作模式和方式方法。

  针对该案部分被执行人名下无财产,为达到黑财清底、彻底摧毁其经济基础的目的,荆州中院会同市扫黑办,协调公安、检察、房管、财政局、国资委、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政府基层组织等相关部门组成联合小组,深入基层宣传、彻查被执行人财产状况,向该案被执行人发起“打财断血”的强劲攻势。

  执行干警充分利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线上通过网络查控总对总系统分别对张新民等13名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证券、车辆、不动产等财产信息进行查询,线下采取点对点措施通过实地走访、现场调查等手段深挖核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双管齐下,穷尽措施,全方位掌控被执行人的财产信息。该院还采取张贴失信名单、向其家属开展释法宣传等,加大宣传攻势,以督促被执行人及时履行财产刑。在执行没收财产的同时,荆州中院也充分保障被执行人所抚养家属的合法权益,为其保留了生活所需的必须份额。

  在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和各部门的协助下,截至目前,该案已执行到位金额共计1368万元,执行到位率达96.85%。

  全市法院还强化立、审、执协调配合,完善涉黑涉恶案件财产刑的执行机制和执行程序。在立案环节,对涉黑涉恶案件开辟执行绿色通道,快速立案、快速执行、快速结案。在审判环节,不仅重视对被告人犯罪事实的审理,还对被告人的财产状况展开严密调查,并在此基础上及时采取保全措施,实现审执对接,为判后执行创造良好条件。在执行环节,强化“搜查、罚款、冻结、拍卖”组合拳,倒逼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

  ■深挖彻查

  一网打尽不留死角

  2018年4月,吴永胜等13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组织者吴永胜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罚金10万元。该案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查明吴永胜在刑事侦查阶段上缴资金4061元后,迅速控制了其妻名下资金17.9万元。执行法官向她释明法律,并要求她配合法院对被执行人进行教育改造。5日后,其妻与执行法官一同到银行办理相关手续,将14余万元汇至法院账户。同案的12名罪犯共处罚金31万元,目前均已全部执行到位。

  “打财断血”要想打得狠,摸清财产状况格外重要。针对涉黑涉恶案件财产查处难这一特点,公安县人民法院在审判阶段就成立执行工作专班,提前介入与审判团队共同查明财产来源、去向、性质及构成,为判后执行打下良好基础。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立即开通涉黑案件财产执行“绿色通道”快立、快执、快结,防止因执行周期过长影响打击效果。该院还加强与公安、国土、工商、银行、村(居)委会等各单位沟通协调,全链条核查涉案财产流转轨迹,确保显性“浮财”、隐性“暗财”一网打尽。

  今年1月,荆州中院对公安法院一审审理的陈飞等14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作出二审裁定,主犯陈飞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该“组织”的其他成员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到六年不等的刑罚,并处1万元到8万元不等的罚金。

  陈飞案移交执行后,公安法院执行团队立即启动线上查控程序,先后冻结涉案人员金融账户12个,虽然账户中仅有余额1000余元,但依然被强制划扣。经查实,陈飞以他人名义在乡镇建设别墅一栋,小产权房一套。为实现“断财”目标,公安法院主动与县财政局沟通,争取县政府支持,将暂不具备处置条件的别墅和房屋由县国资委收储。目前,该院已追缴被执行人非法所得190余万元,返还被害人3.38万元,案件现已执行终结。

  ■释法析理

  法律震慑主动履行

  “法官,我来交罚金了。”近日,刑满出狱的被执行人李某与两天前到其家中走访的执行法官取得联系,主动到法院一次性缴纳了罚金5万元。

  以孙卫志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在监利县盘踞近20年,以开设赌场、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强揽幼儿园教育及工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法院判处19名被告人罚金刑标的额共计115万元,另判处没收孙卫志等多名被告人个人全部财产。此案财产权属、类型和流转情况相当复杂,被执行人人数众多,户籍地分散,财产线索纷繁冗杂,涉案财物追缴难度极大。

  针对这一情况,今年6月,监利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兵分多路辗转吉林四平、湖南长沙、株洲、岳阳、华容以及监利三洲镇、尺八镇等地,前往各被执行人的户籍和财产所在地进行调查摸排、核实财产线索,深挖彻查被执行人家庭情况、社会关系、履行能力等信息,做到全覆盖、无遗漏。该院积极加强与党委、政府、基层组织等相关单位的沟通协作,通过悬赏、张贴公告信息等手段发动社会力量,鼓励知情人员提供财产线索,切实提升“打财断血”的力度和精度。

  执行干警还多次与村支部书记一同到被执行人家属住处调查了解情况。有些被执行人家属表示不理解,抵触情绪极大。执行干警耐心沟通,积极向他们宣讲相关法律规定,释明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将带来的严重后果,用“人情味”冲淡“火药味”。部分家属思虑再三后表示因生活困难,暂无能力缴纳罚金,但一定会想办法筹措资金积极履行义务。

  7月初,孙卫志等19人涉黑案刑事裁判涉财产执行案的数名被执行人及其家属主动缴纳了全部或部分罚金,该案执行立案标的额676万元,目前已实际执行到位666万元,实际执行到位率达98.48%。涉案财产包括三辆校车、四处林权、四所幼儿园的房产及股份、一套房屋均被没收并上缴监利财政局依法处置。至此,该案圆满执结。

  8月起,全市一场声势浩大的涉黑恶案件财产执行“百日攻坚”专项集中执行行动已在荆楚大地全面铺开,以雷霆万钧、摧枯拉朽之势斩断黑恶势力经济根基。

  荆州市两级法院院长将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重大政治责任,靠前指挥,统筹协调,紧盯“六清”目标,加强内部“立、审、执”各环节衔接和外部多部门联动,加大监督指导力度,充分发挥刑事财产保全职能和执行财产查控职能,以依法妥善处置涉案财产为抓手,乘胜追击,决战决胜,实现“黑财清底”目标,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犯罪的经济基础,确保收官之年取得完胜。

 
责任编辑:常跃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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