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宁都:扣押被执行人车辆促其主动履行
2020-08-24 16:06:16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黄安石 江广富
 

8月24日上午,江西省宁都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在申请执行人的配合下,得知被执行人小车已开回做年检,执行干警快速出击,在县交管大队大门口将开车前往做年检的被执行人温某栏住,将温某车辆扣押回法院,并将温某拘传至法院。

2018年1月20日,温某因资金周转向黄某借款6万元,借期为为一年,并出具了借条给黄某。借款到期后,温某末按约定还款,经黄某多次催收无效,黄某将温某起诉至法院。2019年12月25日,法院依法审理作出判决:温某返还黄某借款6万元。法院判决生效之后,温某仍未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履行,黄某便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温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并对其名下财产进行查询,发现仅有一辆小车,无其它可供执行财产。执行法官多次联系温某,温某均以各种理由规避执行,执行一度陷入僵局,执行法官依照法律规定只好将温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并对其车辆办理了扣押手续。因小车仍在温某手中,由其掌握使用,温某仍未主动履行。为此,执行干警决定找到其车辆,予以扣押,进行评估拍卖,以确保胜诉方的合法权益。
  当温某车辆扣押回法院后,温某终于认怂了,他不断给亲友打电话筹钱,不到一小时,就筹集所有欠款,案件圆满执结。

 
责任编辑:任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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