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平罗:竞买人悔拍被采取失信惩戒措施
2020-09-24 10:31:30 | 来源:平罗县人民法院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平罗县人民法院在司法拍卖标的物时出现竞买人在首次拍卖成功后悔拍的情况,法院依法对悔拍的竞买人进行司法惩戒,维护法律权威。

申请执行人银川某物流有限公司平罗分公司与被执行人孟某某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标的445626.67元。在案件执行环节,经平罗法院查控,该案可供执行的主要财产为被执行人孟某某所有的挂靠于银川某物流有限公司平罗分公司名下两辆红色陕汽牌重型普通半挂车,评估价值共计90000元。平罗县法院于2020年1月9日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进行公开拍卖,竞买人马某某分别以93000元、113500元,共计206500元竞拍成功。后来在缴纳拍卖余款时,马某某以车辆无法发动为由,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拍卖余款。为保障被执行人及买受人权益,执行干警主动联系马某某,将悔拍行为导致的法律风险及后果向他详细告知,但其仍未实际缴纳余款。

平罗县法院于2020年3月25日重新将标的物进行挂网拍卖,竞买人刘某某分别以48000元、55000元,共计103000元的价格竞得。买受人刘某某在规定期限缴纳拍卖余款后,平罗县法院成功将拍卖物进行交付。鉴于原买受人马某某在司法拍卖中的悔拍行为,浪费了司法资源,扰乱了司法拍卖程序,干扰了法院处置被执行人财产和案件办理进程顺利推进,且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拍卖差价95500元,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人民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执行干警随即前往悔拍人马某某居住地依法向其发出追回执行通知书,责令马某某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补交拍卖差价款。马某某听说要补交差价,情绪立刻变得异常激动,不仅和执行干警争论不休,还表示咨询过在拍卖公司上班的朋友,只知道悔拍后法院不予退还保证金,没有规定说还要补交差价款,所以坚决不会补交。介于此情况,执行干警依法对悔拍人马某某采取失信惩戒措施。

直到近日,因受到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限制高消费等措施的限制,悔拍人马某某主动到平罗法院补交了拍卖差价款。交完钱后,马某某感触颇深的说,司法拍卖是一件非常严肃的事情,不能凭心情来操作,对感兴趣的拍品,必须要充分了解,并进行适当心理价位预估,再参与竞拍,千万不能一时头脑发热,竞拍成功又悔拍,终将承担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任喆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