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试验田”长出“效率果实”
——山东济南法院民事审判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侧记
2020-12-07 08:52:10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闫继勇 袁粼
 

  作为全国20家中级法院及其辖区法院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地区之一的山东省济南市,其两级法院紧紧依靠济南市委的坚强领导和上级法院的有力指导,以“优化司法确认程序”“完善小额诉讼程序”“完善简易程序规则”“扩大独任制适用范围”“健全电子诉讼规则”五大主题为着力点,促进各项改革举措有机衔接、协同推进,试点领域主要质效指标持续向好。

  截至今年10月31日,济南全市法院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受理案件19533件,审结15761件,平均审理期限17.49天;适用简易程序受理案件65093件,审结53479件,平均审理天数43.64天;扩大独任制适用范围,一审、二审独任制适用率分别达到88.62%、44.05%,真正让正义驶上了“快车道”,让济南法院这块改革“试验田”长出了“效率的果实”。

  制度体系让试点改革加速推进

  今年10月23日,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法院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调度会,会议总结了改革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全市法院的亮点举措和创新做法,进一步将改革试点工作推向全面、纵深发展的轨道。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作为试点法院,济南中院坚持把试点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成立由济南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爱云任组长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多次组织召开试点工作动员会、部署会、推进会,统筹安排改革试点工作。与此同时,济南13家基层法院也全部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规程、实施细则,推动改革试点工作落地见效。

  结合全市法院民事审判工作实际,对照试点工作要求,济南中院研究制定优化司法确认程序、完善小额诉讼程序、完善简易程序、扩大独任制适用范围操作规程等8项工作制度。各基层法院结合工作实际,制定配套制度40余项。济南全市法院改革试点制度框架体系基本搭建完成,为试点工作深入推进提供了清晰的操作规范。

  繁简分流让诉源治理成效显现

  在改革试点工作中,济南法院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不断健全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深入推进特邀调解工作,助力纠纷快速化解。

  今年8月28日,在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邢俊英的耐心调解下,一起借款纠纷案的当事人将30余万元欠款当庭过付。

  这本来是一起矛盾激烈的借款纠纷。由于李某借款到期后,迟迟不向出借人苏某还款,苏某于8月初将李某起诉至历城区法院。案件进入诉前调解阶段,李某却多次未能按照约定日期来院还款。苏某反应激烈,要求转入立案程序。但经邢俊英的反复沟通调解,李某最终将欠款一次性过付,实现案结事了。

  邢俊英告诉记者,由她负责的调解案件,都是从历城区法院的调解平台上“抢”来的。

  原来,案件在正式立案前,历城区法院会先立“诉前调”案号,并将案件信息发布到调解平台上,人民调解员看到后会在线抢单。抢单成功后,人民调解员第一时间与当事人联系沟通。从当事人立案到调解结案,一般不超过7个工作日。

  “‘抢单式’调解是一项智慧精准、便民利民的举措,也调动了我们的工作热情和干劲!”邢俊英说。

  在试点工作中,济南法院充分发挥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并得到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济南市委政法委等18个部门联合制定《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非诉纠纷解决机制的实施办法》,将万人起诉率纳入平安济南、法治济南建设考核。济南法院还积极参与“无讼社区”“无讼村居”建设,在村居、街道设立法官工作室,打通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

  “试点启动以来,全市法院纳入名册的特邀调解组织增加到196个,特邀调解员增加到1088名,建立劳动争议、家事、道路交通、金融保险等多发性纠纷一体化、一站式化解平台42个,批量化解类型化纠纷6600余件。”济南中院立案庭庭长杨芳艳说。

  据统计,今年1月至10月,济南全市法院共诉前分流案件76677件,成功化解15559件,避免了这些纠纷立案成诉,诉源治理取得明显成效。

  速裁快审让速裁团队大显身手

  今年5月,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批因美容美发店关门要求返还充值卡余额的服务合同纠纷。

  被告吴某经营某美容美发店,原告等人在该店办理了充值卡。合同成立不久,被告便关闭该店铺不再经营,并且拒绝向原告等人办理退款。原告等人为此诉至市中区法院。

  类案专审团队法官王延庆充分利用诉前调解程序,最终促成原、被告达成一致意见。随后,王延庆适用小额诉讼程序,仅一天时间就将这批案件办结,大大提高了司法效率。

  回顾这批案件,王延庆说:“通过小额诉讼程序快速结案,避免了大家长期滞留诉讼可能带来的焦虑等负面情绪,进一步促进了案结事了。”

  据了解,改革试点以来,济南法院充分发挥小额诉讼程序方便快捷、一审终审的优势,扩大小额诉讼程序适用范围,调整立案平台设置:标的额5万元以下案件全部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标的额5万至10万元的,运用案件受理费减免、快速执行等激励机制,鼓励当事人选择适用小额诉讼程序。

  随着改革试点向纵深推进,小额诉讼程序的优势逐渐凸显:今年1月至10月,全市法院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达19.59%,无一案件申请再审。

  要实现类案专办、简案速裁、繁案精审,还离不开专业团队的支持。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按照1名员额法官配备3名法官助理、1名书记员、1名调解员的模式,相继组建了两个速裁团队。今年1月至10月,严士焱速裁团队共受理案件871件,结案865件,结案率达99.31%;万立波速裁团队也顺利完成结案823件。

  “我们的结案率在全市法院名列前茅,平均办案天数仅10.16天。”提起团队取得的成绩,法官万立波深感自豪。

  今年以来,济南法院积极探索构建适应繁简分流改革的审判团队运行模式,对民商事审判团队进行整合,着力打造“速裁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特邀调解员”的调裁一体化办案团队,增加团队中法官助理、书记员、特邀调解员数量,改进工作流程和办案模式,切实提升工作效能。

  截至目前,济南全市法院建立民商事速裁团队53个,并对每个团队办案情况实行量化考核管理。历下、市中、槐荫各区法院部分速裁团队审结案件超过1000件。

  宣传推广让人民群众自觉参与

  “适用独任制审理的上诉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一个月内审结……”面对网友提出的独任制案件审理期限的问题,济南中院民四庭孙磊在线给予了即时解答,受到网友点赞。

  今年5月21日,为回应社会对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中独任制审理的关注,济南中院官方微博、抖音号、头条号共同进行了一起独任制审理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庭审直播,有2万余名网友在线观看。

  在稳步推进试点改革工作的同时,为进一步引导社会公众了解改革、支持改革,认同和参与繁简分流新型办案模式,济南中院提出在全市法院开展“三个一百”主题宣传活动,为推进全市法院民事案件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截至目前,全市法院通过主流媒体刊发稿件130余篇,官方新媒体发布相关信息350余条,创作微视频140余部,推出“百案直播”活动25场,官方微博互动话题“繁简分流在济南”阅读量达496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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