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知产司法保护夯实文化自信之基
2022-12-18 08:38:09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李文
 

  汉风唐韵今犹在,文化自信耀三秦。

  陕西是中华民族和华夏文明重要发祥地之一。这片文化厚土生长出了历史悠久的炎黄文化,孕育了周礼秦制汉唐气象,拥有着丰富的红色文化和厚重的黄土地文化。

  “身处中华文明根脉之所在,陕西高院一直把服务保障文化建设作为推动陕西高质量发展的扛鼎之举,扎实开展‘双进’专项工作,持续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为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保驾护航。”正在陕西省文化厅调研的全国政协委员、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巩富文表示。

  顶格惩罚赔偿,擦亮千年古迹历史名片

  “春寒赐浴华清池,温泉水滑洗凝脂”。2020年,这个始于唐代、千古不竭的“天下第一温泉”陷入了一场系列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

  原来,投资人姜某于2018年出资成立“华清盛汤”酒店,地处西安市中心,经营酒店、洗浴,并在经营场所门口、大厅等处,突出使用“华清盛汤”等标识。一时间,骊山脚下、西安城内,“华清”真假难辨。

  “以往,知识产权侵权判赔金额总是让人感觉‘雷声大、雨点小’。”经营管理华清池遗址的华清宫公司负责人历时一、二审,手捧胜诉判决感慨道,“最担心赢了官司、丢了市场,未承想,这次陕西高院作出了顶格惩罚性赔偿!”

  近年来,文旅已成为一个市场热词,故宫、紫禁城、少林寺等诸多历史文化遗产的知识产权屡屡被侵犯,搭便车、傍名头的现象层出不穷。

  “必须进一步强化司法保护力度,切实发挥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大打击违法力度、提高违法成本的‘杀手锏’作用,涤荡市场环境,形成强大的威慑效应。”本案主审法官、民三庭庭长常宝堂的态度十分坚决,“既然认定被上诉人的侵权主观恶意大,且有不提供真实账簿妨碍查明事实等严重情节,就一定要把板子打在侵权人身上。”

  底气来自哪里?源自背后的深入调研。陕西高院将该案作为正确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头一脚,联合西北大学知识产权司法案例研究中心,广泛走访了解相关行业营收情况,反复核算华清盛汤酒店在网络营销金额,综合考量营业地段、消费水平、硬件设施等诸多方面因素,酌定侵权标识在其整体利润中的知识产权贡献率为10%,确定侵权获利为20万元,并以此作为惩罚性赔偿的基数,顶格适用五倍惩罚性赔偿。

  “该案是首次适用最新修订的商标法中确立的最高五倍惩罚性赔偿规定,走出了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的重要一步。”北京大学张平教授表示,“本案中,法官科学引用了知识产权贡献率作为计算赔偿基数的重要参考值,使惩罚性赔偿制度更具有了客观标准,为今后这类案件的裁判提供了非常有价值的参考,也为保护历史文物遗址名称起到了先例作用。”

  划定保护边界,呵护剪纸非遗焕彩新生

  郭如林是享誉中外的民间剪纸艺术家,他的《高原放歌》《走西口》《延安精神永放光芒》等作品屡获大奖,曾被授予“十大金剪”称号。2020年,某公司小区绿地广场立起一道文化墙,上面的浮雕线条饱满、人物逼真,一派黄土地浓郁的过年民俗和乡土气息跃然而出,引得众人纷纷驻足拍照。然而,这些质朴淳厚、粗犷灵动的图案正是翻刻自郭如林的剪纸作品《陕北正月里》,墙上却对作者只字未提,既未署名也未标明出处。

  郭如林诉至法院,要求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法院一审认为,剪纸属于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不在著作权法保护范围之内,判决驳回诉讼请求。郭如林不服,上诉至陕西高院。

  “剪纸艺术传承千年、历史悠久,堪称农耕文化的胎记,是中国极具代表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该案主审法官黄辰瑞说道,“随着近年来保护力度持续加大,一代代非遗传人不懈努力,剪纸艺术的文化价值与市场价值越来越得到公众的认可和重视,与此同时,相关著作权侵权纠纷也接踵而至。”

  一方面,剪纸源于民间文化艺术,世代相传、长期演变、没有特定作者,另一方面,怎样的剪纸作品才能得到著作权法保护?其中的权利边界必须在知产审判中加以厘定。这不仅关系非遗传承,还事关乡村振兴。据统计,仅陕西宁县一地剪纸产业规模近千万,带动农民增收3000余元。

  “不能简单一刀切,要在鼓励、支持和保护中,推动剪纸非遗创造性发展。”民三庭副庭长袁辉根表示。

  2021年4月,非遗传承人郭如林剪纸作品著作权侵权纠纷案终审落槌。陕西高院在厘清剪纸作品与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内涵的基础上,对运用民间传统技艺,独立创作完成的剪纸图案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予以认定,判决有关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赔偿郭如林经济损失62000元。

  “剪纸让我走遍世界,但这是头一回,老汉在法院剪出名堂!”郭如林激动地说。一纸判决让无数和他一样的民间艺术家和从业者感到振奋,也让著作权审判弘扬和发展优秀文化的引领导向功能得到充分展现。

  坚持价值引领,护航国潮餐饮良性发展

  “菜品‘妃子笑’源于唐代诗人杜牧的名句‘一骑红尘妃子笑’,虾球造型早有先例。”

  “此菜以小叶榕树为枝干,精心悬挂8颗荔枝造型的虾球,并以干冰营造‘仙气飘飘’的效果,均为权利人原创,理应受到法律保护。”

  2021年初冬,一场诉辩双方针锋相对的庭审正在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实地展开。

  “这是知识产权庭审进校园的系列活动之一。”民三庭副庭长胡晓晖介绍说,“所选案件是省内首例菜品著作权纠纷案。2019年11月,古今长安公司推出‘妃子笑’菜品,立时成为网红打卡菜,仅7天后,遇见长安公司就出现了‘红尘妃子笑’的同款菜品。”

  庭审结束后,热烈的讨论声溢出教室,有同学认为,“菜品如文章,创意不应被随意抄袭”,也有人则担忧,“菜品实用性大于艺术性,如果强加保护,会挤占公共空间”。

  同学们争辩的焦点,正是该案审判的难点。陕西地方特色美食种类繁多、历史悠长,有深厚的文化渊源,随着近年来文化旅游深度宣发,以及网络探店、种草等商业模式有力加持,以创意菜、融合菜、爆款菜为代表的国潮餐饮迅猛发展,行业内拼凑创意、恶意抄袭等野蛮生长现象亟待规制的同时,还要做好保留公共资源的大文章。

  “如同走钢丝,平衡是关键。”该案主审法官孙渝安指出,“创新要坚决保护,但一菜一粟关系老百姓的碗筷,关系餐饮行业的发展。知识产权审判要一手托两端,既要当好创新者的服务员,更要做好公共利益的守门员。”

  最终,陕西高院二审认为“妃子笑”菜品的独创性不高,不属于美术作品,不能适用著作权法保护。但同时明确认定,遇见长安公司与古今长安公司同为经营陕西菜系的餐饮服务公司,经营场所相邻,后者将前者“妃子笑”菜品造型照搬,变成自家“爆品”菜,这种直接抄袭他人商业成果的行为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违背了公平竞争的商业道德,伤害了餐饮行业创新创造的积极性,构成不正当竞争。判决立即停止制作、销售“红尘妃子笑”菜品,赔偿经济损失10万元。

  犹如投石入水,社会反应是检验判决效果的最佳标准。宣判后,相关企业自发开展自查活动,主动加强行业自律,一股保护创新、激励创造的新风正气已然兴起。

  创新裁判规则,助推独立音乐唱响秦声

  “西安人的城墙下是西安人的火车,西安人不管到哪都不能不吃泡馍,西安大厦高楼是连的一座一座,在西安人的心中这是西安人的歌。”

  随着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在古都西安成功召开,这首曾获得亚洲中文音乐大奖最具影响力方言歌曲再次破圈刷屏、风靡全国,全网点击量超20亿,成为名副其实的西安形象代言歌。

  然而作品成功,作者却分道扬镳。2021年,曲作者之一的范某将词作者程某告上法庭,称程某多次参加商演,未与其协商并分享收益,要求赔偿损失。

  该案引起独立音乐创作行业高度关注,一审后双方不服,均提起上诉。为做好审判把脉定向,陕西高院专门赴西安音乐学院,邀请专家学者、音乐制作人、业内人士广泛座谈,深入了解行业惯例、前沿动态。

  “不同于传统音乐制作发行,在线音乐平台极大缩短了独立音乐的孵化链条。”电视剧《长安十二时辰》音乐总监刘小山谈道,“《西安人的歌》就是首发于QQ音乐,但就像开盲盒,谁也没想到能火。独立音乐对权利约定和法律风险的忽视,已成为行业之殇。”

  “程某和范某不仅是词、曲作者,两人还一起进行了歌曲录音,新颁布的著作权法仅对合作作者进行了规定,合作录音如何界定在法律上尚属空白。”西北大学知识产权案例研究中心主任黄菁茹指出。

  法律是文化的庇护者,不应让案件纠纷遮蔽了话筒,阻碍独立音乐的发展之路,要以司法裁判为开山斧,以创新保护创新。二审主审法官吴娜在听取各方意见,深入研究案件事实后,在一审基础上继续掘进,提出三个首次,即“首次拟制合作录音者的法律概念,首次明确合作录音者的认定条件,首次明晰合作录音者的权利行使规则”,为审理涉独立音乐录音作品案件开辟了新通道。

  一份好判决不仅要坚守公平正义,更要引领向上向好的社会风气。正如一审主审法官姚建军在判决中写道的,纠纷“对社会公众正确认知《西安人的歌》,进一步传播和本地文化的繁荣,并无助益,对纠纷双方可能亦是双输的局面,期待双方摒弃前嫌,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取得共赢,为文化事业的发展创作出更多的优秀作品”。


责任编辑:魏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