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系天平显真情 痴情陪审不言悔
——河南省汝南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张运成事迹
2007-04-29 15:26:38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马乡法庭宣
  张运成,男,汉族,现年50岁,中共党员,大学专科文化,2004年,被中共汝南县人大常委会任命为汝南县法院人民陪审员。从村党支部书记、乡政府干部、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人民陪审员,他一步一个脚印,多次受到各级表彰。在两年的陪审工作中,他协助调查30次,行程逾千里,参与调解60余次,陪审各类民商事案件40余件。为此,他付出了大量的汗水和心血,但他从不言悔,孜孜不倦地追求公平与正义,一心想着案件的公正处理,一心念着群众的疾苦,还一心挂着法官的冷暖。受到了法官及当事人的交口称赞:

           他是一名勤奋的学员

  张运成同志走上陪审员的岗位,缘于2004年汝南法院率先进行的陪审员制度改革,2004年8月20日,经民主推荐、法院测评、县人大认命,他成为了一名人民陪审员。他19岁退伍回乡后,就被告群众推选为村干部,多年来,家长里短、邻里矛盾,可以说他跑断了腿、磨破了嘴,平时少不了与法律打交道,使他产生了对法律工作的热爱。被任命为人民陪审员后,他深知自己以前的知识远远不能适应要求。他说:“每次到法院,我都挤点时间看法律书恶补法律知识,”为了提高自己的审案能力,读法律书籍成了他的第一业余爱好。 张运成在参加人民陪审员培训时,他没有拉下一节课,两大本学习笔记至今都还随身携带。为了加强法律素养,老张放弃了他的几乎所有爱好。就在被县人大常委会正式任命为人民陪审员的当天下午,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到书店购买法律书籍和音像资料,利用业余时间进行自学,平时还经常在法院借阅《人民法院报》、《司法文件选编》等报刊;为了更多积累庭审经验、锻炼审判技巧,老张一有时间就到法庭与法官交流对案件的看法、虚心请教一些自己不理解的知识、旁听其它案件审理,还经常主动要求参加案件的调查、调解和审理。如果老张有两天没有到法庭,法庭的同志会说:“老张该来了”或见到他的第一句话是:“老张,这两天怎么没有上班?”案件审理中的实质性参与不仅使老张对陪审工作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而且也让他充满了成就感和自豪感,也在很大程度上激发了其他人民陪审员的陪审工作的热情。

        他是一名不当陪衬的陪审员

  张运成同志在刚被任命为人民陪审员后不久,他所在的马乡法庭因多种原因,庭内只有两名同志,看到这情况,他不顾自己患有高血压的病体,主动请缨,多次与法庭的同志一起下乡送达文书、调查取证,在坑洼不平的路上颠簸一天,晚上浑身像散了架,老伴心疼得直掉眼泪,他总是笑着说:“没事,我身体棒着哩!人家法官不也这样吗,回去他们还得加班写文书。”

  “人民陪审员的工作神圣而光荣,我要用好手中的这一票”---这是老张的心理话。为了这份荣誉老张经常加班加点完成自己的工作以便及时参加陪审。每次接到开庭通知后,他都尽量提前赶到法庭,翻阅案卷、查找资料、熟悉相关法律条文,为庭审做好准备;开庭时,他总是集中精力,认真分辩是非曲直;合议时,他坚持忠于事实和法律,敢于发表意见。最近,他就和一名审判员否定了审判长的意见。他参与的大都是民事案件,老张感受颇为深刻的是案件审判的关键是对相关事实的认定,只有事实调查清楚了,才能为适用法律打好基础。他凭借丰富的社会阅历和庭审经验了解到很多难缠民事案件的当事人仅仅是为爱面子或赌气来法院打官司,为此, 老张经常象一个长辈一样做好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

  2006年1月,他在参与陪审孙某某和孙某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时了解到,双方本是朋友,只因一件小事而动手,双方的伤势也不重。但是,由于双方家族势力相当,又有旁人看热闹、起哄、怂恿,结果官司打到法院。老张明白,这个案件一旦判下来,双方以后矛盾会更加激化。于是他建议法官把案件冷处理,先观察在旁煽风点火的人员是谁,然后逐一把煽风点火的人员思想做通,再通过这些人员和村干部做双方的调解工作。其实,本来双方就不想打官司,由于有了台阶下,双方也就争着显示自己的大度,矛盾得到圆满解决。2006年10月,他参与调解一离婚案件,他从双方 及父母的言语中看到双方父母均出于对自己子女的偏爱,而对对方横加指责,法官对屋内向两个年青人进行调解,老张悄悄地将双方父母叫出屋外,分别指出他们的问题症结,最终,一对即将分手的鸳鸯和好如初。而对于那些不赡养老人的不肖子女、欠债不还的赖帐户,老张也是毫不留情,从情理到法理,慈祥而又严厉,只至把他们教育得低下惭愧的头。

  和人民法官一样,人民陪审员也身系公平、正义。也会碰到一些涉及熟人、朋友的“关系案”,但老张始终让自己保持清醒的头脑,严格约束自己,坚持公正执法。在其本村的门某人身损害赔偿一案中,被告是他的老乡,几次找到老张请求“通融一下”。老张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使其主动认识了错误。

  为使工作陪审两不误 ,他总是尽量挤出时间,家务事大多落在老伴的身上。即便如此,矛盾也在所难免。一次庭审之后,审判长认为有必要尽快合议,以便第二天宣判。可恰巧镇领导安排他去处理事务,既不能耽误工作,又不能中途放弃审案,情急之下,老张向审判长请了半个小时的假,处理完手头的工作,又直奔法院参加合议。

            他是一名义务宣传员

  通过案件的陪审,和形形色色的当事人接触,老张认为中国的法治最急需的还是人民群众的普法,他认为自己也有义务把自己学到的法律知识向周围的人进行宣传,提高大家的法律意识。所以,在生活中、在工作中他经常把陪审中的典型案例讲给周围的人听,以达到宣传法律的目的。每年到了《人民法院报》订阅的时候,老张已主动到熟悉的单位或企业,向他们讲解订阅《人民法院报》的益处,以使他们能从中先学习到依法维护自己权益的法律知识。

  对于社会上流传的“大盖帽,两头翘,吃了原告吃被告。”这些有损法院形象的流言,和一些当事人总认为对方“有人”,耽心打不赢官司,老张总是把案件审理程序讲给别人听:承办法官、合议庭总是把双方的诉讼请求和提供的证据逐一审核认定,辨析法理,最后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合议庭意见,人民陪审员具有同等表决权。由于老张在当地德高望重,又在法院直接参与案件审理,加之由人大任命,在行政体制上不受法院领导,处于相对“中立”的地位,给群众介绍法院和法官的情况更能使人信服,所以他和其他陪审员的大力宣传为树立法院良好形象,提高法院司法公信力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他是一名贴心的补给员

  马乡法庭因建庭时间较长,房屋简陋、办公设施破旧,老张经常手里掂个工具箱,这敲敲、那铲铲,把院里的地面进行平整、下水道进行清理、桌椅门窗进行修理。他看到因经费紧张法庭的同志从工资里挤出点钱开办的小伙房里缺米少面,更是看在眼里,疼在心里,便多次从自己家里拿来了青菜、白面和挂面。法庭的同志不愿接收,他就生气地说:“这些都是自家地里产的,又不花钱。我这个陪审员不是个‘编外法官’吗?你们要把我老张不当自己人,就别收!”。

  这就是侠骨柔情的老张,一个时而是和蔼可亲的长者、时而是庄重威严的“编外法官”。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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