垦利法院五项措施保障人民陪审员审案
2007-06-06 10:21:21
     中国法院网讯 (赵君 金名)  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县法院积极探索人民陪审员工作新机制,制订了加强沟通、注重管理、保障到位、强化培训、强化监督五项措施,全面调动了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的积极性,提高了陪审质量,充分发挥了人民陪审员的重大作用。今年以来,该院人民陪审员共参与审理各类案件42件,无一被改判或发回重审,案件调解率达到64.5%。

  该院首先针对人民陪审员是人民法院一支特殊的审判力量这一现状,加强沟通,由一名副院长专门分管此项工作,每年都召开两次人民陪审员座谈会,汇报法院工作,沟通思想,发放征求意见表征求人民陪审员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并根据征求到的意见,院党组安排专人负责落实,落实情况向每位陪审员通报。特别是对人民陪审员在案件陪审过程中出现的困难,下大力气加以解决,解除人民陪审员的后顾之忧。其次是加强管理。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该院及时出台了《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对人民陪审员培训、陪审、权益、考核等方面进行规范,做到有章可循。三是保障到位。保障陪审员庭前准备充分,确保陪审员能够庭前7天阅卷,了解案情,熟悉案件争议焦点;评议时,充分发挥陪审员的作用,保障人民陪审员对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案件的具体处理独立行使表决权,要求法官必须充分尊重并认真研究和采纳陪审员的意见。合议庭决不能安排人民陪审员从事记录、调查、保全、整理卷宗等辅助性工作。政工科认真记录人民陪审员陪审时间,年底时按上级规定发放陪审补助。四是强化培训。为了提高人民陪审员的法律素养和陪审水平,该院在全市率先组织10名人民陪审员到省法官学院进行培训10天。免费为陪审员发放法律图书室借阅卡,从知识储备上让每名人民陪审员有履行陪审的能力。五是强化监督。为了确保人民陪审员公正、公平执法,遵守审判纪律,该院加强了对人民陪审员的监督,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案件当事人、审判人员发放调查表,征求他们对人民陪审员在案件审判、调解过程中廉洁、公正陪审情况。对那些因不当行为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陪审员劝其辞去陪审员职务。同时根据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的次数、质量、敬业情况,对成绩大、群众评价高的陪审员给予适当奖励,激发陪审员参与庭审的积极性和责任感。
责任编辑:漆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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