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一位乐于助人的人民陪审员”
——记广西壮族自治区马山县法院人民陪审员覃可仁
2007-06-07 10:07:53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韦光标 蓝海鹰
 

    覃可仁是一名被发掘出来的人民陪审员:他在广西壮族自治区马山县周鹿镇民政办公室做了近10年的群众调解工作,他热情爽朗,热衷于帮村民解决各种各样的矛盾纠纷,在传统观念浓厚的村民们眼中,他可是个德高望重的好大哥,大家都乐意听他的话。这样深厚的群众基础和日积月累的调解本事给马山法院留下了深刻的印象,2005年5月,马山法院正式邀请覃可仁担任周鹿基层法庭的人民陪审员。

方言翻译官

    覃可仁可算是法官们赞不绝口的好帮手,他是土生土长的周鹿人,对周鹿的情况可谓无所不知,而法庭的法官们大多都是外地人,于是他经常充当法官们的活地图,去到一些比较偏远的村屯送达法院文书。有些时候,他们要翻山越岭走上一天的险路才能将文书顺利送达,这其中有多少苦难,覃可仁都只字不提,他只笃定地说:“能帮助法官利将文书送到,累点也值得,亲自下去走一趟,也好跟村民联络联络感情。”也许这对于覃可仁来说真不算难事,但却让法官们特别感动,周鹿法庭的韦有杰庭长就感慨地说:“我从来没见过哪个陪审员还陪同法官去送达法院文书的,覃可仁在我们周鹿法庭担任陪审员可是我们法庭的福气呀。”

    覃可仁还兼职担当法官们的翻译官。有一些案件的当事人均在周鹿镇土生土长,只会说客家土话,他们打官司时请来的律师都不一定能跟他们沟通,开庭时更是面临鸡同鸭讲的局面,这时候覃可仁就当仁不让地边做翻译边陪审了,而且覃可仁还发现,有时候用客家土话跟当事人交流后会令其卸下防备心理,进而更容易接受法官的调解和帮助,这样有利于法官审理案件,因此他对这个“方言翻译官”的工作可是乐此不疲的。

调解一把手

    周鹿基层法庭主要面向农村,工作比较细碎繁琐,需要花大量时间和精力去处理,而覃可仁在镇上的民政工作也是相当忙碌的,但他总是能把本职工作和陪审工作协调得当,两年来,他共参与了50起案件的陪审,是周鹿法庭里陪审案件最多的陪审员。

    覃可仁不仅在法庭内陪审案件,还跟随法官多次下到村里屯里进行现场调解,在现场他把其广泛群众基础的优势和过硬的调解本领发挥得淋漓尽致,为法官审理案件提供了很大的帮助。

    2006年底,镇上下潘屯的一名残疾人罗富强在其祖辈上划分的土地上盖了一间房,房子才刚起好地基,同族的一名屠夫罗勇胜就看不顺眼了,他认为虽然罗富强的祖辈是地主,拥有很多土地和房子,但后来这些都已经被没收了,罗富强家里不再拥有这些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了,于是他找来5个兄弟去到罗富强家命令其拆除房子,罗富强不答应,这6名壮汉便恶狠狠地动手拆他家的房子,罗富强制止不住就将罗勇胜等6人告上法庭。庭审时罗勇胜6人仗着自己人多势众怎么样都不接受法官的劝说,坚决不肯服输,双方一上法庭就互相咒骂对方,根本无法让他们握手言和。下了法庭,覃可仁仔细分析认为,罗富强和罗勇胜都是爱争一口气爱要面子的人,要分别做二人的思想工作才行。于是他连续一个星期都往返于罗富强和罗勇胜的家中,劝说二人不要因为房子丢了面子,而且两人都是同族兄弟,应该团结互助,不要闹不合让别人看笑话了。他还委婉地批评了罗勇胜鲁莽拆房的行为,并告诉他尽管罗富强私自盖房不对,要拆房也必须通过法律途径,不能私自拆房。最终,罗富强和罗勇胜听了他的肺腑之言后也渐渐解开心结,在法庭上心平气和地接受了法官的调解和判决,化干戈为玉帛。

法律辅导员

    为了更好地辅助法官的审判工作,覃可仁可谓尽了十二分的努力去学习各类法律知识。他勤奋好学,几乎将周鹿法庭里所有的法律书籍都看完了,他好问好钻研,常常跟法官们一探讨就是几个小时。而且他每天都随身携带《司法文件选》,随时随地保持“充电”状态,同时也能方便回答村民提出的一些法律疑问。

    他待人亲切,接待村民时脸上始终挂着纯朴真挚的笑容,一些村民来打官司,都敞开心扉向他反映说常遇到不懂法律程序、缺乏基本的法律常识等困扰,他了解到这个情况后立马将村民的呼声带到法院去,于是周鹿法庭大厅的桌子上随即就摆满了《民事诉讼法》、《婚姻法》、《民法通则》等可供村民们参考的法律单行本。

    人民陪审员的工作让覃可仁学到了许多法律知识,也让他有更多的机会帮助更多的村民解决矛盾,这同时也大大提高了自身的调解能力,可以说,担任人民陪审员的这两年,他是无比快乐的,因为他热爱交际,喜欢与村民们打成一片,但最能感到喜悦的就是能帮助村民顺利解决大大小小的麻烦事。对于未来,他的目标就是:要做一位乐于助人并尽全力助人的人民陪审员。

责任编辑:漆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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