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人民陪审员工作侧记:滇西兰城的"编外法官"
2007-09-04 13:51:04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王瑶
  “让老百姓感受到法律的公道、社会的关怀和正义的力量,是我神圣的责任”。这是一名人民陪审员在被任命时所作的承诺,正是伴着神圣的责任,云南省保山全市63名人民陪审员,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秉承公正与正义的信念,全身心地投入到了各项审判工作中,他们与法官一道共同庭审、共同合议,对案件证据的每一个环节严谨深研地态度,无不透露出他们对自己所从事的陪审工作的执着与投入。700多个日子的消逝,蕴含着他们为捍卫法律的尊严与公正那种进取不止的求索精神。无论在庭审现场,还是走进社区,这些“不穿制服的法官”的身影已融入到化解纷争、维护稳定的法官行列之中,他们正以饱满地激情,为法律天平的公正谱写出新的篇章,他们中间也有了这一段段故事。

  丁建华,保山市妇联干部,她在被任命为人民陪审员的二十天后,有幸参与保山中院第一次刑事案件的庭审,成为全市首次参与陪审的第一人。庭审过程中,她认真仔细核对证据材料,参加案件合议她敢于亮明观光,庭审帮教未成年人时,她善于循循诱导他们,使犯罪的未成年人看到重生的希望。

  段建莲,一名中学教师。2005年4月被任命为人民陪审员。从参与陪审工作的那一刻起,看卷宗材料,了解案情,分析证据,记录陪审过程、书写庭审体会已成为她的重要工作之一。面对自己法律功底的薄弱情况,2005年秋季,她免试成为北大网络教育法学专业的一名新生。当有人问及她怎么有了一个本科学历,何必多此一举。这样做值吗?段建莲坦然回答说:“没有什么值不值的问题,既然当了陪审员就该做得更好”。她在一年中,除了忙于教学,还全身心地投入到人民陪审这项光荣而艰巨地工作之中毫无怨言,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着自己既然当了陪审员就该做得更好的誓言。

  朱永强,一名年近50岁的社区党总支书记,他是从30000多居民的龙山镇推选出来的人民陪审员,是名副其实的民选陪审员,如何代表人民利益,怎样体现法律的公正是朱永强履行陪审工作的信念与目标。作为一名社区干部,每月薪水只有500元,并且要维持家用,其艰辛可想而知。而面对当事人的种种诱惑,朱永强真正做到了请吃不到、送礼不要、说情不动的“三不”原则。他常说的一句话:“其实我很累,但困难的时候,只要信念支柱不倒,在努力追求公正中获取精神上的快乐,是我作为人民陪审员生活的一部分”。平淡而质朴的话语中使人看到正是这些人民陪审员为民陪审、公正陪审的风范,正是他们的存在,才使人民群众深感法律公平与正义的曙光,更展示出中国国情下的司法审判程序和法制的公正严明。

  从2005年5月1日,全市人民陪审员第一次参与庭审到现在,他们已能熟练掌握审判技能,700多个日夜无不凝聚着他们背后的努力与拼搏。两年多来,他们中的6人被市、县法院评为“优秀人民陪审员”受到表彰。再一次证明了人民陪审员在国家司法体制下的作用不可缺少。

  法律的天平是公正的,而天平的基座和砝码是需要有人呵护的,这样才不致使其生锈而失衡。我们的人民陪审员不正是天平的护佑者吗?他们的实际行动已经让老百姓感受到法律的公道、社会的关怀和正义的力量。
责任编辑:张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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