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工作之感
2011-06-03 10:23:53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杨邦华
  近年来,笔者一直从事信访工作,很多同志及社会人士对我说,信访工作枯燥、辛苦、麻烦、地位不高、心情不仅压抑而且还很难做出成绩。但笔者认为从事信访工作不算苦,来访的群众才算苦,办理案件不算麻烦,群众不满意才是真麻烦,在接访中有很多来访的群众尚未开口,就泪流满面,甚至下跪磕头。此刻的眼泪虽落在地上,却也落在了接访法官的心上。由此接访的法官务必带着感情接访,是每位从事信访工作法官的责任和义务,要做到这点,也确实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情。

  常言道:“不怕苦,不怕累,就怕群众流眼泪”。我们作为信访工作者,要以主人翁的精神,在信访工作接访中首先就要做到热情。托尔斯泰说过:“一个人若是没有热情,他将一事无成”。这就是信访工作的态度问题,也是信访工作的根本问题,尤其是法院的信访工作其权力是人民群众赋予的,我们的工作性质就是为人民服务,来访的群众多数是困难群众,他们所反映的多数问题都有其合理的成份,群众的来访对他们来说都是一次求得解决问题的希望。如果我们接访的工作人员在接访中没有起码的热情,冷漠硬推,那么来访的群众就会对我们有所失望,进而对法院甚至是对我们党和社会都会失去信任,乃至于仇视社会。由此也会对我们越来越疏远,这是我们每一位法官所不希望看到的。因此,带着热情去接访是我们做好信访工作的前提。其次是要实事求是,实事求是是为人民服务的最基本要求,也是我们从事信访工作的最基本原则,人民群众之所以来访就是相信人民法院,能够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所以我们信访工作人员对来访的群众一定要讲实话、办实事。隐瞒事实,回避矛盾将会给群众带来的伤害是很大的,也将直接影响到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要让来访的群众了解案件处理的真实情况,有问题的要及时纠正,没有问题的要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不能靠哄骗求得来访当事人的一时理解,最终没有解决的问题使群众重复上访,多渠道的上访,造成当事人的讼累。

  有人说,法律是无情的,但笔者认为,法律无情人有情,有的信访案件当事人的诉求,虽然没有道理,而他们的生活确实有困难。对于这样的信访群众,不能用简单的无理?访将他们拒之门外,我们在释法析理的同时也要同情他们的处境和遭遇,要用一颗怜悯的心对待这些可怜的上访群众,他们也是我们的衣食父母,他们同样需要社会的关爱,也需要我们伸出友爱的双手,做一些力所能及为他们排忧解难的事情,这就要求我们理解他们倾情于他们,竭尽全力认真对待信访工作。信访工作无小事,每一件群众来访的事情,对他们来说都是一件天大的事情,我们要以换位思考的心态对待他们。因此我们从事信访工作的法官在接访中的每一个细节都有可能触动来访群众的敏感神经。故此在接访前我们务必要认真学习法律政策知识以便为来访群众提出更多的复杂问题做好理论储备。同时在接访时要认真倾听群众的陈述,诉求和呼声,认真做好记录,耐心做好解释。接待后,对能现场解决的问题立刻解决或答复。暂时不能解决或答复的问题,也要将处理的进度及时告知来访的群众,力争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日常工作中,信访工作是找上门的群众工作,也是我们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途经。中央提出:要用群众的感情统领信访工作,这就要求我们从事信访工作的法官必须了解信访群众的疾苦,倾听他们的心声,带着对信访群众深厚的感情来从事信访工作,用亲情对待他们,用真情去感化他们,让他们真正感受到社会的温暖,让他们真正体会到法官的人文关怀。

  信访工作虽然很平凡,也很普通,但信访工作的法官肩上的责任却一点也不轻松,因为它代表的不仅是接访法官他们自己,更是代表了人民法院的形象,如果出了什么问题,法律的威严甚至是党的执政基础都会受到影响。“水能载舟,也能覆舟”再也没有什么比群众的信任更珍贵,再也没有什么比群众眼泪更真实,真心实意的理解群众,关心群众,帮助群众用真情实感对待来访的群众,才能真正的让人民群众满意,才能真正达到“人民法官为人民,群众的贴心人”的思想境界。

(作者单位:湖北省房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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