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植“乡土中国”的司法便民利民创举
——江西法院探索司法协理网络工作机制回眸
2013-02-28 08:45:56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姚晨奕 占飞鹏
  2月25日,元宵节后的第二天,位于大山深处的江西省玉山县樟村镇百果村姚银金老人,迎来了两位特殊的客人——玉山县人民法院童坊法庭的庭长占义标、法官汤战生,他们是来对姚银金老人与儿子赡养纠纷处理后的情况进行回访的。

  浓浓的年味在这个农家小院回荡,暖暖的笑意写在脸上,姚银金老人喜滋滋地告诉法官:儿子主动付清了钱粮,一家人又和和气气地过起了日子。他感谢法官平息了家里的纠纷,感谢司法协理员帮他找回了孝顺,找回了亲情。

  今年80岁的姚银金老人育有3个儿子,一家人本也相安无事。两年前,由于一场分地风波,二儿子姚大平认为老人偏心老三,一气之下就停了每年付给老人的钱粮,而老大和老三看到老二停了钱粮也跟着学。老人年老体弱,生活无着,有时无米下锅,就靠邻居接济。老人气不过,把儿子不尽赡养义务的情况反映到村委会、镇政府。村妇女主任、镇包村干部多次做儿子工作,儿子总以各种理由拒绝。气坏了的老人将二儿子告到了法庭。

  送达诉状副本和开庭传票的那一天,二儿子冲着法官示威般地伸出双手说:“钱粮我都有,就是不给,有本事现在就把我铐去!”

  蛇年春节临近,如何让老人有钱有粮安心过年,又如何让这个家庭修补裂痕?法庭在开庭前请来了村里的司法协理员叶小平,一起对姚银金老人一家的纠纷进行了详细了解和深入分析,并制订了工作预案。

  1月24日,案件在百果村村部礼堂开庭。指责,辩解,冲突。情理,法理,交锋。庭上,是法官的严肃办案;庭下,是司法协理员的亲情呼唤,几个回合下来,双方终于达成了庭外和解,老人当庭撤诉。

  说起年前的调处结果,童坊法庭庭长占义标深有感触:“两年的纠纷,一天了结,不仅结了案,而且修复了父子亲情,案子办得如此顺利,效果这么好,司法协理员功不可没。”

  占义标所称的司法协理员,指的是由县委政法委选聘、法院指导的一批来自乡镇综治办、司法所的干部,还有村委会的干部、村民小组长等。他们利用自己独特的人缘、地缘优势,协助法庭送达诉讼文书、调解案件,还协助执行和开展息访工作、法制宣传等。参与这起案件调解、立下汗马功劳的叶小平,就是任司法协理员5年之久的该村党支部书记。

  叶小平是村里土生土长的干部,20岁不到就在村里担任团支部书记,当过民兵营长、村委会主任、村支书,对村里的情况了如指掌,用他自己的话说,全村2700多人口,张家婆媳不和,李家兄弟吵架,桩桩件件他都清清楚楚。

  而像叶小平这样的司法协理员,截至2012年底在上饶全市就有5479人,在全省有17475人。2008年至2012年,这些遍布全省城乡的司法协理员协助法院工作达103882人次。“支撑并推动司法协理员正常工作的是一个名叫司法协理网络的工作机制。”江西省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江涛介绍,最初,这项制度萌芽于上饶市所辖婺源县的赋春人民法庭。

  2004年,赋春法庭为了缓解审判人员紧缺、辖区范围过广、办案经费紧张等问题,在辖区乡镇党委的支持下,初步建构了一个由乡镇党委牵头、法庭主导、村组干部参与的司法协理网络。

  赋春法庭的探索引起了上饶中院党组的高度重视。2008年3月,上饶市委政法委与市中院联合,出台《关于开展构建司法协助网络工作的指导意见》。2009年6月,全省各市委政法委书记和各市中院院长聚首婺源,参加由江西省委政法委和江西高院联合召开的现场会,司法协理机制在全省得到全面推广。

  经过将近5年的不断完善和发展,至2012年年底,全省已建立起由党委牵头,法院主导,以基层法院业务庭和人民法庭为核心、以“法官联系点”和法院“巡回办案点”为依托、以司法协理员为根须,遍布整个乡村社区的“庭、点、员”三位一体的司法协理网络工作机制。从而形成了在党委统一领导下的各种社会资源共同参与的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强大合力。

  “自从有了司法协理员,法院就有了得力的好帮手。不仅让我们法官办案顺风顺水,如虎添翼,而且助推了办案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双双凸显。”

  这些效果在上饶中院和江西高院得到印证。记者了解到,从2008年到2012年,上饶全市法院人民法庭的民商事案件调撤率从66.6%上升到82.33%,江西全省法院一审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逐年上升,去年达到64.01%,比2007年上升16.98个百分点,而且将大批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法院立案前。

  司法协理机制如同映山红一样开遍赣鄱大地,它不仅根深叶茂,生命旺盛,而且还不断深化、发展。2011年,司法协理网络工作机制从上饶发端,进而在全省法院推广开来,并形成了“三转型”的工作方式,实现了办案主体由“单一性”向“多元联动解纷”转型,办案方式由“坐堂式”向“主动参与综治”转型,办案时空由“作息制”向“全时空制服务”转型。法庭工作方式的成功转型,使司法协理网络有了更加广阔的用武之地。

  江西高院院长张忠厚深有感触地说,全省司法协理网络工作机制在实践中展示出积极的辐射效应,实现了人民法院、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三赢”,不仅夯实了法院工作的群众基础,司法的社会认同度日渐提高,而且优化了综治工作的网络平台,使多元解纷机制运行更加顺畅,尤其是畅通了群众诉求表达渠道,使司法服务群众更加直接便捷。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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