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院跨省联动终结14年曲折执行路
2013-03-16 13:02:20 | 来源:人民法院报
  2009年12月,随着470万元赔偿款的一次性划拨到位,一起由四川高院督办的跨省购销合同货款纠纷案,在历经漫长的14年后,终于尘埃落定。这个案件进一步坚定了四川法院建立执行联动机制的工作方向。

  1995年10月,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沙湾糖酒公司申请执行云南某烟草公司的购销合同纠纷案。因受地方保护等干扰,在长达14年的时间里,法院前后数十次前往云南执行,都无功而返。

  2009年3月,随着全国集中清理执行积案的深入开展,沙湾区法院又先后向该公司邮寄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民事裁定书。

  在未得到回应的情况下,5月20日,执行干警再赴云南,顺利查询到该公司账上有96万余元存款。执行干警正与银行协商冻结该账户时,这笔存款却被转走并抹账。

  执行人员并未气馁,多番奔波后,查明该公司已被云南另一公司兼并。

  6月21日,沙湾区法院邀请全国人大代表和银行技术人员与执行法官赶赴云南,再次对该案进行强制执行。

  然而,执行路并不平坦。路上发生车祸,导致15人不同程度受伤,其中一名全国人大代表受伤最为严重,肝脏、胰脏严重损伤,脾脏被切除。

  执行的脚步并未停下。法院依照有关法律裁定追加兼并公司为该案被执行人,并将裁定书送达。

  通过对之前情况的总结分析,沙湾区法院认为,单靠法院自身单打独斗很难达到预期效果,需要借助外力。他们向当地市委、政法委等有关方面去函,通报案件执行情况,并取得了支持。

  10月21日,沙湾区法院在与兼并公司多次协商无果的情况下,通过乐山中院向四川高院提请协调处理该案。四川高院执行局经审查决定立案,并立即与云南高院执行局联系,云南高院也表示将积极配合协调此案。

  有关各方紧密配合,积极促成双方当事人和解。最终,沙湾糖酒公司对利息作出大幅度让步,双方终以470万元达成和解协议。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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