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情护航暖浪子 大爱无疆耀天平
——广西玉林市法院少年审判工作纪实
2013-12-30 14:15:37 | 来源:中国法院网广西频道 | 作者:罗斌
  【题记】只要能培一朵花,就不妨做做会朽的腐草。——鲁迅

  近年来,广西玉林市两级法院高度重视少年审判工作,深入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不断探索完善少年审判模式,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通过创新审判方式、跟踪回访帮教和普法宣传教育方式推动少年审判发展。2013年玉州区人民法院少年刑事审判庭被评为全国刑事审判工作先进单位、被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容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被评为自治区级“妇女儿童维权岗”,玉林市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被授予“全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基地”。广西高院院长罗殿龙对玉林少年审判工作分别做了两次重要批示。

  推行“法官寄语”,创建未成年人审判“玉林模式”

  玉林市两级法院均实行在未成年人案件判决书后附相关法律条文和“法官寄语”的做法,凸显对未成年人的人文关怀。附“法律条文”能使未成年被告人看后知道自己的行为触犯了哪条法律,犯了什么罪,为什么被处以刑罚;而“法官寄语”则从法官和长辈的角度,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富有人情味的说理说情,真诚劝诫被告人改过自新,积极传递法官和社会对未成年犯的关爱,强化心灵触动,促使未成年被告人真诚悔过自新。“……你的父母亲沉迷赌博,特别是母亲,对你从不理会,从不关心,你说你不开心,觉到人生很无聊,小小年纪就学会抽烟。其实人生平平淡淡才是真,一个人的成长总要经历一些坎坷,一个人在走路时难免有跌倒的时候,希望经历此事的你,慢慢地学会成熟和长大,勤勤恳恳劳动,认认真真劳动,踏踏实实做事……”这是摘自玉林市法院法官妈妈制作的一段法官寄语,这段寄语通俗易懂,充满着温暖与关怀,就像一股温暖的春风吹化了被告人沉寂的心灵。当被告人听到这段法官寄语时,顿时泪流满面,痛哭着表示自己知道错了,以后一定会好好改造,重新做人。在场的被告人父亲也热泪盈眶,后悔自己平时对孩子缺少关爱,没有以身作则教育好孩子,以致酿成大错。这位父亲回去后还给主办法官发短信表示谢意:“法官寄语使我非常感动,不仅教育了我儿子,也深深触动了我,今后我会远离赌博,对孩子多关心和培养……”其实像这样的场景还有很多,玉林市法院温馨的法官寄语改变了以往判决书中冰冷的说教,对打动被告人心灵,实现进一步的教育感化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创建“法官妈妈”少审队伍,柔情感化失足少年

  玉林市法院同时根据女性心思细腻、温柔感性,更容易消除青少年的疑虑,更易为青少年接受的特点,2013年在全市成立了一支“法官妈妈”队伍专司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判,具体是在中院成立“女子合议庭”,在基层法院(除玉州区法院外)指定一名政治素质高、审判业务精、工作作风好的女法官从事少年审判,并负责辖区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调研、协调、回访帮教、法制教育、宣传延伸服务工作,使未成年人工作落实到实处。为了加强“法官妈妈”的业务素质,多次组织业务培训,通过案例研讨、法律文书评析、新法律法规的学习等活动,及时研究、解决未成年人刑事审判过程中遇到的各种新情况和新问题,把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特别程序”认真落实到实处。

  以玉林市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为依托,打造审判教育挽救一体化多功能平台

  玉林市法院联合政法委等部门于2012年11月29日成立了玉林市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这是全区首个融少年审判、预防犯罪、教育挽救、法制宣传、调查研究等为一体的玉林市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基地由少年审判法庭、法制教育展厅和少年模拟法庭组成。法制教育展厅通过通俗易懂的文字和生动形象的图片,可以让青少年学到很多在课堂上学不到的法律知识。少年模拟法庭则通过组织青少年学生担当案件审理的不同主体角色,全程演示法庭审理过程,接受案例给予的启示,对于增强青少年的法制观念和权利意识,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两级法院每月均组织学生、家长到该基地参观学习。该基地创建至今,共有1万多人次到来参观、学习,实现了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常态化、制度化,充分发挥了未成年人刑事审判与防范教育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作用,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今年,依托该基地,玉林市法院还进行“集中审判”的探索,各基层法院共选了15件未成年人案件到该基地进行审判、宣判、心理疏导、法制教育。8月23日,该基地获得了全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基地的称号。区高级法院院长罗殿龙此作了重要批示,要求全区法院借鉴玉林法院经验,主动延伸审判工作职能,积极参与社会管理。

  首创微电影普法,打造新媒体时代“微文化”品牌

  玉林市法院利用新媒体具有即时性、互动性的特点,以未成年人常见的故意伤害、抢劫、盗窃、聚众斗殴、毒品犯罪等犯罪类型,自导、自演、自拍,完成了《讲“哥们义气”的代价》、《网吧里的“第三只手”》、《都是黄色录像惹的祸》、《花季少女失足记》、《学校拐角的“保护费”》等五部微电影的制作。市委政法委、市综治委全体成员单位领导出席了首映式,对影片给予了高度评价,首映式后市委政法委出资刻录3000多张光盘分别赠送给全市2800多所中小学校。法制微电影已成为今年玉林市校园法制教育的新载体。“易懂、形象、深刻,从中受教育”,这是广大师生观看了该系列微电影的评价。该五部微电影已被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普法音像》采用出版,全国发行。《网吧里的“第三只手”》已入围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主办的第二届“为了明天——关爱青少年彩虹行动”微电影大奖赛的提名。近日,玉林市法院还开通了“玉林法官妈妈之家”微信和微博,进一步扩宽与失足青少年的沟通交流平台。

  创新回访帮教的新路子,促进未成年犯顺利回归社会

  联动玉林未成年人教育矫治中心,共同对未成年人缓刑犯开展教育矫治工作。为积极探索未成年人缓刑犯教育矫治工作的新路子,通过征求未成年缓刑犯及其家长的同意,把未成年人缓刑犯送到矫治中心进行1-3个月的学习矫正,学习的过程包括环境适应期、综合矫治期以及回归预备期三个时期,学习的课程有《青少年思想道德修养》、《青少年法律常识教育》、《青少年传统文化教育》、《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青少年行为养成》等,还有心理咨询师对有心里问题的缓刑犯进行疏导。中心对缓刑人员进行理想、人生观、道德、法制、纪律以及行为养成、感恩、文化、心理等方面的教育,让缓刑人员摒弃不良的思想、养成良好的品行和健全的人格,使其顺利回归社会。2013年全市法院共送了32名未成年缓刑人员到教育矫治中心进行矫治学习。

  以法制教育为主线,提高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主动性

  2013年,玉林市两级法院积极开展送法进校、进社区,定期深入学校组织法制教育活动,以活生生的案例向在校学生宣传法律常识。2013年玉林市法院送法进校园、进社区25次,受教育人数受教育约15万人;举办“少年法庭开放日”18次,让学生“零距离”接触法院,感受法律教育。2013年12月4日,广西高院罗殿龙院长对玉林市法院创新实践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做出重要批示,要求全区各级法院认真总结推广。

  积极关爱农村留守儿童。2013年5月28日,玉林市法院联合检察院在地处偏僻的陆川县乌石镇陆河村建立了玉林市司法系统首个“留守儿童帮扶基地”,对一些留守儿童进行物质、法律上的帮扶,为留守儿童赠送了一批书籍、体育用品、学习用具。在基地设立法制宣传栏、图书阅览室,以及公布法律援助热线,全力维护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预防减少留守儿童的违法犯罪。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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