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山法院首次启动速裁程序 六分钟多审结一起刑事案件
2014-12-23 10:23:32
     中国法院网讯 (陈艳飞 孔祥凤)  四起刑事案件庭审全程仅用了25分钟,这一最新记录是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刷出的。而在平时,四起案件的庭审往往需要四到六个小时。

  12月22日下午13:30,北京房山法院适用刑事速裁程序审理了四起盗窃案件。翁某、隗某等四被告都是因为偷了工地上的木胶板、钢管等建筑材料,被检察院以盗窃罪公诉到房山法院的。庭上,该四案的被告人都表示认罪,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罪名和量刑建议均没有异议,且同意适用速裁程序审理。

  本次庭审省去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常规必经程序,四案庭审用时共计25分钟,四被告分别被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到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不等,四被告均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今年6月27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决定授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全国18个城市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根据速裁程序的法律规定,对于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盗窃、诈骗、抢夺、伤害、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毒品犯罪、行贿犯罪、在公共场所实施的扰乱公共秩序犯罪情节较轻、依法可能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案件,或者单处罚金的案件,可以适用速裁程序审理。人民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立审判,一般应当在受理后7个工作日审结,庭审中可以不再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但应当听取被告人的最后陈述,并当庭作出宣判。

  刑事速裁程序的运用不仅有利于提高审判效率、节约司法资源,而且可以实现刑事案件繁简分流,使法官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处理疑难复杂案件,从而整体提升刑事审判的质效。刑庭庭长白月涛介绍说,“刑事速裁程序仅适用于被告人认罪案件中被告人同意按照速裁程序的案件,不仅节省时间,减少被告羁押时间,而且让同类案件的被告人减少猜测,让被告人明白审判对每一个当事人都是公平公正的。”

  此外,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案件,被告人自愿认罪、退缴赃款赃物,积极赔偿损失、赔礼道歉、取得被害人或者近亲属谅解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罚。

  但是,刑事速裁程序对法官庭前工作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送达时必须征求被告人对罪名、犯罪事实、量刑建议、速裁程序。这还要求法官仔细阅卷,做充分的庭前准备。为了今后更好地应用速裁制度,房山法院在实际操作中,采取了制定统一权利义务告知书、送达笔录、制式的类型案件庭审提纲等举措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案件质量。
责任编辑:李艳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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