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铁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提高审判效果
2018-12-26 15:56:17
     中国法院网讯 (张小莉)  近日,呼和浩特铁路运输法院敲响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实施后适用刑事速裁案第一槌,依法审理了被告人李某某盗窃一案。

  据了解,被告人李某某因盗窃一部价值人民币2900元的手机,被呼和浩特铁路运输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鉴于李某某在辩护人在场的情况下,同意并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呼和浩特铁路运输检察院建议呼和浩特铁路运输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此案。法院采纳该建议,依照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从开庭到当庭宣判送达判决书仅用30分钟。

  据悉,呼和浩特铁路运输法院认真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将速裁程序中庭审的重心放在核实被告人认罪的自愿性以及被告人对认罪法律后果的知情权方面。整个庭审充分听取辩护人意见,被告人陈述意见,确保程序的合法公正,以“速”当头,提高审判效果,节省司法资源。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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