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陕州:速裁程序审理2起刑事案件仅10分钟
2018-12-26 09:26:27
     中国法院网讯 (张丽丽 杨帆)  2018年12月24日下午2:30分,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马卢生作为审判员依法适用刑事速裁程序,对2起危险驾驶案件进行集中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这是10月26日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颁布实施以来,陕州区法院首次适用速裁程序审理刑事案件。2起案件从立案受理到宣判仅用时1天,从开庭到宣判全程仅用时10分钟,庭审程序简化,庭审时间缩短,司法效率明显提高。

  庭审中,承办法官核实了被告人认罪认罚自愿性、真实性、合法性,并告知其诉讼权利、认罪认罚制度的相关规定,简化庭审环节,不再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参考公诉人的指控意见和量刑建议,当庭进行宣判。2名被告人均表示认罪服判不上诉,2起案件整个庭审过程仅10分钟,不仅提高了庭审速度,也取得了预期的良好效果。大大节省了刑事诉讼的时间成本,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高审理刑事案件效率。 

  修改后的刑诉法速裁程序,案件审理期限将压缩到十日内,最多延长到十五日,庭审过程中一般可省去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极大缩短了庭审时间,显著提升庭审效率,切实推动刑事案件繁简分流,有效节省司法资源,提高司法机关办案质量和效率。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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