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云阳:巡回审理百岁老人讨要赡养费案
2016-11-18 16:16:52 | 来源:中国法院网重庆法院 | 作者:饶国君
  11月18日,重庆市云阳县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刘虎、书记员牟春香来到人和镇某村组,公开开庭审理一件农村百岁老人提起的赡养纠纷诉讼案件。通过庭审,维护了百岁老人的生存权益,也让旁听村民受到了法治教育。

  “闹上法庭”的老人牟某某生于1916年,已是百岁高龄。她的“唠叨”被村里干部向县老龄委报告后,县司法局迅速指派了法律援助律师上门服务,一纸诉状将自己的4个儿子何某炳、何某明、何某平、何某福告上法庭,要求他们按期给付年均1000元的赡养费。考虑到老人年事已高,负责承办案件的青年干警刘虎、牟春香启动巡回审理。经庭审查明,老人不仅育有4个儿子,还养育有5个女儿。俗话说:“一娘养九子,九子九条心”。老人4年之前在老伴“托孤”之后曾经由4弟兄轮流赡养,但最近两年已经耳聋目呆、腿脚不灵,长期生活在二儿子家走不动了。其他几个兄弟便不愿意出钱,认为“收留”老人的二兄弟占了便宜,矛盾就从这里产生,其他兄弟拖着年均千元的赡养费不缴。可是,老人仅将4个儿子告上法庭,承办法官发现子女并非4人后,释明按照法律规定,应当将另外5个女儿追加为被告。同时,在休庭期间对子女们进行了道德教育和法律训诫,并组织调解,子女们发泄一通怨气之后纷纷表达了悔意,表示愿意在今后就老人的赡养问题消弭恩怨、积极履行义务,不再计较芝麻小事折磨百岁高龄的老母亲,其中1人还当场从家里拿来1000元赡养费交给了老人。

  一堂不该发生的审判在村里引起极大反响,旁听的村民纷纷表示受到了教育,法院的审判给村民们提了个醒,告诫大家传统美德不能丢,文明素养不可缺,“法治孝道”是保障。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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