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则理解与适用研讨会召开
2017-11-06 09:27:33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赵沨
  11月5日,由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民商事专业委员会联合主办,浙江振邦律师事务所协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理解与适用研讨会在中国人民大学召开。

  此次研讨会是在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施行后不久,就如何发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进一步完善我国民事法律体系,对民法总则规定的理解认识并有效地加以实施,而形成富有成效的学术理论研讨与司法实践回应的一次高端学术会议。

  与会代表分别就我国民法通则到民法总则实现中国民法的历史性跨越,民法总则规定的基本原则、民事责任,我国法人分类的特色与理由,民法总则和民法通则诉讼时效期间制度的过渡与衔接,民法总则中的民事主体制度,表见代理抑或意思表示的解释规则,动产返还请求权诉讼时效的适用,单方法律行为的构造与效果等主题进行了发言和研讨。

  来自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北京、浙江等地法院的法官,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等高校的专家学者,以及法学研究机构的司法工作者共50余人出席了本次研讨会。
责任编辑:刘瑞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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