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会兴:司法为民,“三心”换得真情归
2018-02-11 14:48:15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张传新 陈华 孙卫卫
会兴法庭法官在乡村农户小院调解案件。
  “四面环山三面水,半城烟树半城田”。华夏文明发祥地之一的河南省三门峡市位于晋陕豫三省交界的黄河南岸,素有“黄河明珠”“天鹅城”之美誉。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会兴人民法庭毗邻城区,坐落在市郊有着深厚的文化底蕴的春秋路上,虢国车马坑就静静伫立在法庭对面。

  法庭不大,却管辖着两个乡、一个街道办事处和市区陇海铁路线以东的大片区域,辖区内常住人口1.5万人,被誉为万里黄河第一坝的三门峡大坝以及大坝下方自古被喻为中华民族精神的象征中流砥柱也在法庭辖区之内。多年来,会兴法庭用爱心、耐心、公心“三心”审理纷繁复杂的民事纠纷,谱写了一曲曲司法为民的感人乐章。2017年,会兴法庭共计收案701件,结案693件。

  爱心传递司法温暖

  “真是没想到,这个结果我也很满意,只有这样才能和孩子住在一起,还能得到照顾,让我心里感到特别温暖。”2017年4月,一起离婚案件的被告刘某握着会兴法庭法官的手,双眼盈满泪水,喃喃自语。

  刘某与原告女方张某2002年经人介绍相识,双方均系再婚,婚后生育一子,年仅10岁。由于男方长期在外工作,二人婚后过着长期分居生活。2004年,男方在外地工作期间突发脑血栓,经抢救脱离生命危险,但导致半身不遂生活无法自理。男方患病期间,女方尽心照顾,但二人常因琐事发生矛盾,导致感情出现裂痕。

  女方曾在2015年第一次起诉离婚,被驳回离婚诉求后双方感情没有得到改善,女方不想维持婚姻现状,2017年初再次起诉要求离婚。

  考虑到男方的身体状况,会兴法庭庭长孙卫卫带着法官登门到其家中开庭审理此案。男方身有疾病且不同意离婚,女方坚持离婚,二人的隔阂已经发生不能逆转,双方只有现住的一处房产,还有年幼的孩子,而原告是一名护士,可以对被告更多的照顾。法律、人情两难全,如何处理成为了摆在法官面前的难题。

  思考再三,法官决定先行调解。面对男方,法官一方面讲法律,让他知道可能带来的结果;面对女方讲亲情,让她换位思考,如果自己是丈夫,该当如何?在责任与温情的双重进攻下,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双方同意解除婚姻关系,自愿将唯一现住房屋赠与婚生子,孩子由女方抚养,一家三口仍可以继续生活在一起。

  这样,既满足了女方离婚的要求,使其离婚后不必带孩子在外租房居住,又做到了让身患疾病的男方得到照顾,使孩子能够继续生活在父母的身边不会感到孤单,实现了情、理、法三者的有机统一,做到了两全其美。诚如古希腊神话中的安提戈捏所说,法律之内,应有天理人情在。

  会兴法庭法官接触的案件中,亲情关系类占有相当大的比例。在重视血缘、充满人情味的中国,该庭法官用“爱心”处理亲情关系的案件,用“爱心”传递温暖,争取做到国法与亲情和谐统一,彰显着司法应有的温度。

  耐心调解家事纠纷

  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作为基层法庭法官,每天接触最多的是普普通通的老百姓,解决最多的是家长里短的邻里纠纷。每天都要在这些鸡毛蒜皮、锅碗瓢盆中,厘清关系,解决问题,没有相当程度的耐心是不行的。会兴法庭法官善于在处理案件过程中耐心听取当事人陈述,及时与当事人沟通,跟进调解,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一起矛盾很大的宅基地纠纷的原告与被告系堂叔侄关系,两家宅基地东西相邻。2013年8月,被告的三儿子与原告协商宅基地置换事宜,两方达成口头约定,原告将自己的2孔窑洞与被告三儿子的5间平房位置互换,两家将东西院改成南北院。协议达成后,被告的三儿子按照约定拆除了原告的2孔窑洞后在窑洞原先位置加盖了4间楼房。

  房屋盖成后,2015年11月,被告的三儿子病逝。原告此后要求被告按照约定拆除5间平房遭拒。两家因此多次发生纠纷并大打出手,被告的另一个儿子还将原告打成轻伤被刑事拘留,两家积怨由此加深。原告先后两次诉至法院,第一次起诉要求被告拆除房屋被驳回,第二次起诉要求被告履行置换协议拆除交付5间平房,双方子女为此发生打斗,受到公安机关相应的行政处罚。简单判决不能根本解决问题。

  鉴于宅基地纠纷涉及村民的切身利益,且两家系叔侄关系,处理不妥不但影响切身利益、影响社会稳定,还影响两家亲情,会兴法庭法官于是与原告沟通了解事情起因,与被告及律师交流全面了解案情。法官发现双方的矛盾已经过派出所和村委会多次调解,双方都有调解意向,而且在村民调组织调解后也几次达成过一致意见,只不过每次都是后来反悔,说明双方还有调解空间,于是决定组织双方调解。

  2017年10月21日下午3时,会兴法庭法官赶至村里,经过实地勘察和测量,并在原、被告共有的小院中经过3小时多轮耐心细致调解,双方终于同意不计前嫌,各让一步,达成一致意见。此案的成功调解,圆满了结一起历时多年的激烈对峙,均已年逾古稀的叔侄终于言和舒展眉头,两家儿女重归于好露出笑容,双方当事人所在村庄也恢复了以前的宁静祥和。看着冰释前嫌的一家人,法官们的内心有满满的成就感!

  公心执掌正义法槌

  公正是司法的最高追求,没有一颗“公心”,就不可能实现司法公正。面对琐碎的民事纠纷,如果想做到真正的“案结事了”,必须秉持“公心”。

  2017年4月,原告王某手持段某手写的一张借条,将段某及其丈夫邢某诉至法庭,要求夫妻二人偿还借款本金18万元及利息。此案经历了两次庭审过程。第一次开庭时,被告邢某坚持辩称其和妻子不欠原告18万元,但未提交证据支持其主张。

  庭审结束后,邢某多次给法官打电话、发短信,坚持辩称虽然原告持有借条的原件,但该笔借款已经通过债权转让方式转让给了案外人何某,何某给其重新出具了一张18万元的借条,其诉何某索要18万元的民间借贷纠纷已经三门峡市陕州区法院判决生效并已进入执行程序,尽管何某下落不明,案件无法执结,但何某应当偿还原告的18万元与本案的18万元其实是同一笔钱,原告属于重复讨要。邢某情绪激动,强烈要求查清案件事实,并书写一情况说明提交法庭。而原告则坚称其与何某的债务与本案无关,被告邢某夫妇确实欠其18万元。

  为查明案件事实真相,经过对案件仔细梳理,会兴法庭从陕州区法院调取了王某与何某之间民间借贷纠纷案的庭审材料,询问了关键证人,审查了被告邢某提交的录音资料,并再次开庭,最终查明邢某夫妇所述属实,邢某将何某向其借款所写借条交给了王某,但邢某妻子段某给王某出具的借条未予收回。

  考虑到双方系朋友关系,法庭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均未果,遂依法判决驳回了王某的诉讼请求。被告邢某给法庭送去一面锦旗,赞誉法庭法官“勤政为民两袖清风,执法为民一身正气”。

  这起看似简单的民间借贷案件,却经历了一波三折,虽然以判决方式结案,但通过对事实的仔细审查,最终拨开层层谜团还原了事实真相,依法作出客观公正的裁判。
责任编辑:阴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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