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检察长首次列席山西高院审判委员会会议
2018-07-20 10:28:54 | 来源:山西高院 | 作者:丁国华
图:平磊
  7月19日,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二级大法官邱水平主持召开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18年第15次审判委员会,讨论研究一起故意杀人案件。山西省检察院检察长、二级大检察官杨景海首次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

  邱水平指出,全省各级法院要坚定不移推进审判委员会制度改革,充分认识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的重大意义,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规定,认真贯彻落实“两高”《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自觉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在诉讼活动中坚持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确保严格公正司法。

  杨景海表示,检察长列席审委会会议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行使法律监督权的重要途径和形式,是实现功能和价值的重要保证,有利于改进检察机关的自身工作。检察机关要认真履职,依法监督,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加强沟通,实现共赢,做被监督机关的“诤友”、“益友”。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检察长列席审委会会议制度建设,积极行动起来,统一思想认识,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确保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责任编辑: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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