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把“三关” 温岭陪审工作公正为先
2018-12-08 14:24:21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李洁
  “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我宣誓: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2018年11月30日,在浙江省温岭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们手持宪法、面向国旗,庄严宣誓。

  近年来,温岭法院不断探索制度建设的新路子,逐步建立一套由选任机制、随机抽取机制、述职机制、退出机制构成的人民陪审员工作机制,吸收更多的“民间力量”来维护司法正义。

  把好入口,要过随机差额关

  “温岭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现在开庭。今天公开开庭审理原告蒋某与被告甘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由本院审判员奚红英担任审判长,由人民陪审员蒋驰斌、胡云娥依法组成合议庭。”11月29日上午,一起买卖合同案件在温岭法院开庭审理。

  目前在温岭,像蒋驰斌、胡云娥这样的人民陪审员共有155名。

  蒋驰斌是一名社区书记,处理家长里短等纠纷是她平时工作中很重要的一部分。“有时候光靠讲道理还是不够的,还需要法律来解决。”久而久之,蒋驰斌学习了婚姻法、合同法、担保法等法律知识。

  在新一届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中,司法局、法院、公安局对人民陪审员的选任条件、选任程序、职责和责任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宣传工作。“我一直都对法官很敬重,如果能够被选上那该有多好。”蒋驰斌说。

  “这次的人民陪审员选任由自愿申请和组织推荐改为个人申请、组织推荐和对辖区内流动人员与常住人口中随机抽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参与人员的范围更广泛了。”温岭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说。

  根据选任方案,接受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并在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和常住人口名单中随机抽取一次,形成候选人名册,再对候选人进行任职资格、工作能力、日常表现等方面的审查,征求随机抽取出的人员本人的意见,从通过审核的名单中再进行一次随机抽选,确定不少于110%比例的候选人人选,向社会公示后,由法院院长提请人大常委会进行差额任命。

  “经过申请、资格审查、随机抽选、差额任免,这么多关我都闯过来,我很幸运。”蒋驰斌激动地说,被选上后,她积极参与庭审、合议、调解,还把陪审时遇到的典型案例讲给社区居民听。

  均衡参审,要过电脑摇号关

  “民事审判第四庭提交了需要陪审员的申请……”11月29日,人民陪审员管理办公室的工作人员正通过陪审员参审摇号系统随机抽取一起民间借贷案件的人民陪审员。

  《人民陪审员法》中有一项重要规定,就是要合理确定参审案件的数量,实现人民陪审员的均衡参审。“时间一长,有些审判长认为某个陪审员时间比较充裕,配合度高,意见也比较中肯,最后形成一种指定陪审的现象。”温岭法院政治处主任叶伟斌说。

  指定参审,无论对于案件本身,还是其他人民陪审员来说,显失公平、公正。早在2016年,温岭法院就开发了参审摇号软件,今年又将该软件进行修改更新,建立全新的陪审员信息库,根据地域、行业、专业等不同,进行分门别类的管理。

  同时,该院按照以属地为主、审判业务分类为辅的原则,采取分类分案方式随机抽取,建立专业人民陪审员信息库。“只要案件审理需要,不管是院部的,还是派出法庭的人民陪审员,都有可能被抽取。”叶伟斌说,这确保了人民陪审员均衡参审。

  具体方法为先由各业务庭点击案号、输入案情,提交需要几名陪审员的申请;人民陪审员管理办公室的工作人员接到申请后,通过参审摇号软件,推选出符合条件的陪审员;经过电话联系,该陪审员如有特殊原因确定无法参审,就会重新摇号再选取。

  此外,该系统还具备智能筛选、短信通知等功能。“这也能体现陪审工作的透明度。”叶伟斌说。

  经过一段时间的运行,摇号参审改变了原来因人为指定造成陪审员参审极不均衡的局面,以温岭法院今年5月至11月人民陪审员参审情况为例,参审10件以下、10件至20件、20件至30件、30件至50件者分别占总人数的19%、30%、35%和16%,基本实现参审公平和均衡的目的。

  称不称职,要过述职评议关

  “有一位来自江西的中年男子,年轻时就到温岭打工谋生,因为一次意外导致手腕受伤,不能做重活,最后走上小偷小摸的道路,多次犯案被抓,在庭审中面对清晰的物证照片仍然拒不认罪。我们陪审员与其沟通,讲明道理,只有主动认罪,才能减轻罪行。最后,该名男子主动认罪,自己表示这次出来后,一定好好做人,回老家找一份正当的职业。”这是一名陪审员向温岭市人大常委会述职时举的例子。

  从2016年开始,温岭市人大常委会在浙江省内率先推行人民陪审员述职制度,被任命的人民陪审员在5年任期内,分批进行述职。

  11月22日,在部分人大代表的见证下,温岭法院、司法局从现任人民陪审员名单中随机抽取了30名,将其确定为2018年度书面述职人选,再在其中随机抽取3名在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口头述职人选。

  尤冠华被抽中了。她说:“对于我来说,述职是压力也是一种动力,希望通过这次述职,总结经验教训,更好地履行陪审员的职责。”

  为了保障更多素质高、品行好的公民当选为人民陪审员,根据《人民陪审员法》的相关规定,温岭法院修订了《人民陪审员管理工作实施细则》,除了法律明文规定的退出条件外,还将人大常委会述职不合格、一年内无法履行职责三次等情形列为免职条件。今年以来,温岭市人大常委会已依法免除了5名人民陪审员的职务,其中,3人因工作调动无法履职,2人分别被判处刑罚、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而丧失了资格。

  2017年以来,温岭法院的人民陪审员工作取得了不少瞩目的成绩:工作经验被最高人民法院《司法决策参考》选编录用;集体宣誓的镜头更是通过央视大型政论专题片《将改革进行到底》的镜头,在全国观众面前展现。

  “人民陪审员的作用得到了较充分的发挥。以前,当陪审员更多的是一种象征性的荣誉,现在既是一种荣誉,更是一种责任。”温岭法院院长陈文通说。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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