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文武:做严守党章知行合一的党员干部
2019-02-01 09:18:57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刘文武
  近日读到《人民日报》关于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 “坚持知行合一严肃党内生活” 的社论,结合收看《一抓到底正风纪》新闻专题片的感受和在开展“讲政治、敢担当、改作风”专题教育中的学习反思,我深切感受到: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做到知行合一,才能对党忠诚;必须德才兼备,才能担当责任。透视秦岭北麓西安境内违建别墅的整治问题,整体上的不作为、不担当,恰恰暴露出每个领导干部个体阳奉阴违、层层敷衍的“两面人”本质。再联系自身或多或少存在的类似问题,更加认识到知行合一就是良好党性、党风的根本要求。在专题教育活动开展近两个月的学习中,我坚持读原著,记笔记,结合法院工作进行不断反思和剖析。

  知行合一重在学党章、明党纪。党章是党内的“宪法”,党纪是每一名党员的行为规范。党章明确了一个合格党员的标准,规定了党员的义务和权利,特别明确指出党是根据自己的纲领和章程,按照民主集中制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而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就要求: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党的下级组织既要向上级组织请示和汇报工作,又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可见,下级服从上级,各级服从中央是党章规定的党内基本的政治纪律,凡是对上级批示指示置若罔闻,皆是违反党的政治纪律。 “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则是对各级党组织担当职责的具体要求,属于自身职责范围的问题,不能推托不办,更不能层层空转不予解决。如果只是泛泛地了解了党章的规定,而没有结合自身的实际工作进行如何贯彻实践的思考,就是典型的形式主义,对党章只是做到了“知”的初步,站在了“知”的门口,满足于理论上的夸夸其谈,而违背了知行合一的结合,不是真知是皮毛是虚浮。抱着这种态度,遇到工作中需要负责和担当的时候,就会背离党章的要求,丧失对党章的敬畏,首先从自身的利益考虑干事的得失,把规矩抛在脑后,达不到一个合格党员的标准。具体到法院工作中,作为党员法官要从公正裁判关系执政党的法治形象的高度来提高自己的认知,应当首先明确“党纪更严于国法”,学好了党章并模范遵守党章,就不会削弱党性和违反法官职业道德,学好党章等同于夯实了做人做事的基础,基础打扎实了,公正裁判的形象才会树立起来。

  知行合一重在抓具体、重小节。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三次全会上指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具体的不是抽象的,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从知行合一的角度审视自己、要求自己、检查自己。”党纪党风是具体的而非抽象的,是一条条书面上的具体条款,是对党员领导干部工作生活行为规范的具体要求,是外化于行的东西。党员日常行为规不规范,体现了他对党章党纪是否入心入脑了,不是喊口号写心得时的团花锦簇,而是干事业讲忠诚的身体力行。如果说学习党章党纪解决了“知”的问题,那如何将所学所得转化为“行”,就要靠一件件尽忠党的事业实践为民服务的具体事情来体现。“行”是具体的,是要从身边的细节和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小事做起的,只有把自己本职工作中的一点点小事做实做好了,才能累积出党员领导干部的微信和威望。孔子说:“近取其譬,为仁之方”、朱熹也强调:“人惟其不行也,是以轻言之,言之如其所行,行之如其所言,则出诸其口必不易也。”知行合一就是要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它是做人的表里如一,做事的言行一致,是实践理想信念的一以贯之,脚踏实地。井冈山时期,毛主席为了抓工农红军的纪律作风,最早编制了包括“上门板、捆草禾、借东西要还”等看似小事,却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内容的“三条纪律六项注意”,让红军的精神面貌和军纪军容肃然一新,老百姓从这些小事里就能看得见、感受得到红军与旧军队的显著区别,这才有了后来著名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有了人民军队顺应民心由弱到强的不断发展。“马锡五审判方式”为什么得到边区群众的拥护,因为他把司法的触角始终对准了群众的具体利益诉求,无论案情重大与否,都能充分倾听各方的意见,尽全力妥善化解,破除了一般群众对司法权高大上的畏惧,就容易得到大家的信任,树立起了共产党司法为民的旗帜。

  知行合一重在上帅下、带头行。党员之所以区别于普通群众,领导干部之所以区别于普通党员,就在于他要具有比一般人更高的道德要求和牺牲精神。在任何党员面前,无论时候,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个人的利益,上级的决定决策高于本级的利益考虑,必须无条件的坚决执行,这才是合格的党员和称职的党组织。《党章》规定:“(党员)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不理解、不同意上级的决策决定,可以保留意见,但前提是仍要“坚决执行”,只有这样才能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和政令畅通。从专题片揭露出的问题看,习近平总书记的批示指示之所以层层空转,无法落实,表面上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耍威,实质上就是个人利益、个人计较在作祟,特别是手握决策监督权的领导干部不敢担当。作为法院的负责人,手中同样握有人民赋予的审判权,自己的一言一行更是身边同志的表率,要想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官队伍,必须自己知行合一,特别应慎独慎微,真正要做到“一日三省吾身:传不习乎?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经常反思,时常警醒,才能说话有分量、做事有权威,敢于担当才不会成为空话。

  (作者系陕西省志丹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责任编辑: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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