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资阳:实行双重监督 确保执行规范阳光
2019-08-28 14:11:27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刘璐
 

  2019年8月22日,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为期三天的“执行大会战”进入了第二天。当天上午,督查组成员黄皓正在对一件民间借贷纠纷案进行全程监督,确保该案采取执行措施规范。

  朱某申请执行王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于2018年7月26日立案执行。执行中,被执行人王某与申请执行人朱某达成了和解协议,承诺于2019年农历新年前偿还全部借款本金11万元。履行期限届满后,王某不仅未履约践诺还拒接承办人电话。

  2019年8月22日,承办人借“执行大会战”的契机,将被执行人王某和申请执行人朱某同时通知到区法院,准备再次组织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进行协商,但是双方未能再次达成和解。

  执行法官查明,被执行人王某有能力但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遂报院长批准作出对其拘留十五日的决定。督查人员黄皓见证了整个案件的执行全过程,并随案监督,及时听取了当事人的意见。

  据悉,在“执行大会战”中成立督查组随案监督、全程监督是雁江区法院的创新做法。为确保执行行为合法、程序规范,在“执行大会战”行动指挥组组长汪自友的指导下,成立了由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刘代华任组长、政治部(督察室)、执行局廉政监督员为成员的督查工作组,负责对“执行大会战”行动期间跟案执行全程监督,并及时受理当事人的投诉、举报。同时,在“执行大会战”期间,区法院还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察官、媒体记者现场观摩、现场监督,提高了执行工作的透明度及规范化程度,体现了公开公平的司法理念。区法院通过探索创新实行“双重监督”的做法走在了全市法院的前列,得到了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俊的高度肯定和表扬。

  “执行大会战”开展以来,区法院执行干警展现了良好的工作作风和精神风貌,未出现慵、懒、散、浮、拖现象;在行动中,依法采取执行措施,措施合法、合情、合理,没有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的现象。截至8月22日下午18时,督查组未收到任何投诉、举报。


 
责任编辑:高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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