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罗山:李庆军先进事迹感染着每一位干警
2019-09-16 16:13:11 | 来源:河南省罗山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图为9月3号,全院干警收听收看李庆军事迹报告会。

  近日,河南省罗山县人民法院干警在用心聆听了优秀法官李庆军的先进事迹报告会后,深受教育和感动,迅速在全院掀起了学习李庆军精神的热潮。大家纷纷表示,要以李庆军同志为榜样,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自觉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做李庆军精神的模范践行者。

  罗山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尹伟

  聆听完李庆军同志的先进事迹报告后,我很是感动。我与庆军同志同出生于上世纪60年代,那个年代的我们,见证了祖国日新月异的变化,也体会了改革初期各项工作进展的艰辛。正因如此,庆军同志爱岗敬业,为坚守工作与病魔顽强抗争4年的感人之举,我虽不能感同身受,但十分理解。庆军同志手术前拨通的那13通电话,坚持11年记录的19本工作日记,正是体现了他作为一名法官肩上的职责和使命。他就像是生活在我们身边的焦裕禄,在自己平凡的岗位上,谱写着不平凡的人生华章。

  庆军同志在法院工作的25年始终坚守在审判一线,执着敬业、默默付出,用点滴小事书写对党和人民的忠诚和对审判事业的热爱。然而,长年的超负荷工作使他积劳成疾,工作中饱受病痛的折磨,即使这样,他仍以顽强的毅力坚守岗位,用执着的坚守践行着自己的职业理想和追求,在他生命最后的8个月里,他带领审判团队结案360件,个人结案121件,是全庭办案最多的法官。他公平公正,面对所有来参与诉讼的当事人一视同仁,面对亲友的特殊请求,他铁面无私、公正办案,为法官赢得了尊重,树立了法官的良好影响。我时常想,若没有对党的绝对忠诚,没有对工作的热爱和担当,怎会有如此强大的精神力量做支撑,坚持他走到生命的最后一刻呢?他就像一盏灯,点燃在每个人的心中,默默无声、永不熄灭,引领着我们砥砺前行!

  尤记得9月3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李庆军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我院全体干警参与聆听,许多同志不禁潸然泪下,我亦眼角湿润。他的事迹很小,小到办好每起案件;他的事迹又很大,大到为了工作与病魔顽强抗争4年,他的英雄事迹感染着我们每一位同志。作为一名肩负重任的法院人,我们要以庆军同志为榜样,向英雄学习。善待每一位当事人,妥善解决每一起纠纷,办好每一个案件,严于律己、坚定信念、不忘初心,用勤勉敬业守护平凡的“法院事业”,用忠诚担当书写无悔的“法院人生”。

  全国优秀法官、民一庭庭长 董王超

  唐太宗有句名言:“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连日来,了解到李庆军法官的先进事迹后,我非常感动,也很受触动;同时,李庆军法官的先进事迹,也让我对当前的生活和工作有更多的思考: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李庆军法官就是我的一面“镜子”。

  有人说,心灵不会是一块闲置的空地,你不种满鲜花,它就会长杂草。李庆军用他平凡却闪亮着光辉的事迹,清楚的告诉我们,在他艰难的与病痛斗争的每一天里,在他无数个做透析的间歇之中,在他拖着疲惫疼痛的身体往返于医院和法院之间的时候,他都在认认真真、踏踏实实、无怨无悔的培育和浇灌着自己内心的灿烂花园。正因如此,他的信念更加坚定、理想更加璀璨、人格更加高贵、生命的价值也得到更大的体现。

  作为一名法官,李庆军将自己的本职工作做到了极致,也正如他所说的:“我一到单位干起活来,那浑身是劲儿”。李庆军处理的各种上访和疑难案件都圆满的解决,群众满意,社会效果也很好。在他看来,能够将自己的工作做好,就是一件不简单的事情,为此,他始终将“公正”二字铭记于心,对法律始终心存敬畏之情,为正义站好岗,哪怕到生命的最后一刻,也要让百姓的事情感受法律的阳光。

  不向领导要待遇、不给同事添麻烦、不向当事人要好处,这是李庆军同志作为一位法官留给我最深刻的印象,这也是他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和高贵人格,给我们树立起的一面榜样的“镜子”。

  法院工作十多年来,我还清楚记得第一天穿上法院制服时的自豪,还记得办结第一个案子时的高兴,也还清晰的记得当事人说“谢谢”时的温暖。现在,我以自己能与这么优秀的同志成为同行而自豪。我也将继续认真学习李庆军同志的先进事迹,坚定理想信念,做一名忠诚为民的新时代人民法官。

  立案庭副庭长 王雷

  李庆军,一名普普通通的人民法官,没有轰轰烈烈的壮举,却用25年勤勤恳恳、兢兢业业的坚韧奉献让我感动、敬仰。

  通过两次学习并收看李庆军先进事迹报告会,我从李庆军同事、亲人,李庆军办理案件的律师、当事人等多个角度全面深入了解了李庆军法官。面对当事人,他明理析法、伸张正义;面对律师,他平易近人、尊重友善;面对同事,他不争名利、不添麻烦;面对亲友,他公正执法、不徇私情。苏轼云“古之立大事者,不惟有超世之才,亦必有坚韧不拔之志”。李庆军用他25年始终如一的坚守,诠释了新时代干事创业、勇担使命的新愚公精神。

  学习了李庆军先进事迹后,在为李庆军精神震动和感动的同时,我更加清醒地认识到作为一名基层法院的法官,要有法律信仰,要有对法官职业的尊荣感。对法律的信仰,不是写在纸上的文字,不是刻在铜表上的痕迹,它是根植于内心上,写在行动上,落在岗位上的自觉。李庆军法官就是一面镜子,时刻为奋战在法院战线的司法干警照亮前路,提醒着每一位法官公正司法、不忘初心、砥砺前行,确保每一起案件经得起法律、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法警大队副队长 刘明豪

  9月3日上午,“李庆军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在最高人民法院举行。全省三级法院广大干警通过视频在各分会场参加报告会,聆听了李庆军同志的事迹报告,作为一名司法警察的我深受感动和教育,李庆军同志对审判事业的热情与坚守,诠释了新时代法院人的担当作为,书写了对党和人民的无限忠诚。

  李庆军法官虽然没有惊天动地的英雄壮举,但他用实际行动阐释了在平凡的岗位上也能做出不寻常的贡献,诠释了新时代有高度、有温度、有情怀、有担当的法官。在厚厚的19本工作日记里,在四年同病魔作斗争的历程中,我读到了他的坚强和坚韧,不抱怨、不求组织照顾、不给同事添麻烦,在荣誉和利益面前,不争不抢、不跑不要、总是让着别人,我们看到了任劳任怨、无私奉献,从拒绝为同学案情打招呼,我们看到了公正和正义,身患重病仍然满负荷工作、病床上、看病途中都坚守职责,我们看到了敬业尽责,执着追求......他为我们立足本职,尽力做好每项工作树立了榜样。我们要发扬他的精神,踏踏实实做事,努力奉献自己的力量。同时,作为一名司法警察,要以李庆军同志为榜样,任劳任怨,无私奉献,在平凡的岗位上发挥最大的贡献,为法院的审判工作做好服务与保障!努力做一名合格的司法警察!


 
责任编辑:高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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