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郴州:不放弃,收获“意外”惊喜
2020-09-23 16:35:26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李岳春 朱锋云
 

  “李局长,刘法官,谢谢你们!本以为9万多元借款打水漂了,没想到我这么快就拿到钱。真的是万分感谢!”这天,申请执行人钟某手拿一面印有金灿灿的“秉公执法,为民解忧”字样的锦旗,对我们连声说着感谢的时候,在场的每一位同事都如沐春风。
  钟某与周某是恋人关系。恋爱期间,周某向钟某借款9万余元,直至两人分手,钱一直未还。
  恋爱不成,加上日常开销,损失不止10万,钟某赔了夫人又折兵,于是一纸诉状将前男友告上法庭。周某经法院公告传票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法院依法作出缺席判决,判决生效后钟某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到了我手上,我立即采取总对总方式查询,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车辆、不动产、保险、公积金等信息全部空空如也。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被执行人的电话无法接通。
  “他就这样人间蒸发了。我也知道他没有什么财产,这些钱我就没有打算要回来,只希望法官把他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他高消费,出一口气就行。”钟某表示。
  鉴于此,我们对周某采取了一系列诸如上失信名单、限制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可他却像人间蒸发了一样,怎么都联系不上,我们不得不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对终本案件要多回头看,穷尽一切手段,不轻言放弃。”我反复提醒自己,再次仔细翻阅案卷,希望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
  “被执行人,周某,湖南南县人,户籍所在地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现住长沙市……”
  也许可以去户籍所在地长沙查询相关信息,我心里突然产生了一个念头。
  我怀着试试看的心理,来到长沙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还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被执行人名下有一套住房一套公寓,我们当场对公寓进行了查封。拔出萝卜带出泥,通过长沙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留下的联系方式,我联系上了被执行人周某。
  “周某,我们是北湖法院执行法官。钟某起诉你民间借贷一案已经进入执行阶段,刚查到你名下有两套房产,我们已依法查封了一套公寓。现在你要么主动足额缴纳执行款项,要么我们依法拍卖这套公寓,用拍卖款进行偿还。”
  “法官,这个房子是亲戚用我的名义买的,并不是我的房子。”周某一下子慌了神。
  “你现在说这些没用。房子在你名下,从法律意义上说,房子就是你的。你与其说这些没用的,不如想办法还钱。”
  两天后,周某主动来到法院找到我,一次性缴纳了执行款项,案件圆满执结。
  案子的执结让我收获了满满的成就感,也更坚定了我在执行路上的决心和勇气。执行工作不易,但只要我们不轻言放弃,开动脑筋,多想一点,多做一点,多干一点,多坚持一点,多出点汗,多吃点苦,很多看似进入死胡同的案件,或许就会起死回生,迎来曙光。
  (作者单位: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任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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