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于人苦果己尝 “老赖”听劝反省囹圄自解
2017-09-01 16:23:27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骆少骏 方国敏
  “强制执行措施从来不是目的,希望你们能记住这个教训,出来之后遵纪守法,不要再犯类似的错误了。”8月30日晚,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崔某某、沈某某语重心长的叮嘱着,二人连连表示感谢。原来,又一起因被执行人长期拖欠货款被司法拘留的执行案件,执行法官和拘留所值班领导与民警的共同努力,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对被执行人提前解除拘留。

  2017年6月,某经营部负责人来到濂溪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崔某某、沈某某拖欠多年的货款。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通知双方到院沟通并了解具体情况,但二被执行人不仅拒绝归还货款,不履行判决书上的法律义务,还多次有过激的举动,态度极其恶劣。

  2017年8月25日,该案执行法官依据法律程序,在充分告知二被执行人相应的法律后果后,对二被执行人提请强制司法拘留。在后续的几天时间内,执行法官多次往返拘留所,在拘留所值班领导和民警的大力配合下,做了大量的工作,崔某某和沈某某也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积极配合法院工作。最终,在2017年8月30日,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当天给付某经营部1万元,从2017年9月起,每月28日沈某某每月给付3000元,崔某某每月支付1500元,直至还清。濂溪法院依据有关法律规定提前解除对被执行人崔某某、沈某某的司法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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