彝家女法官:忠诚铸就正义之剑
2008-06-24 15:34:34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区鸿雁 李春芳
  在滇桂交界处的十万大山深处,你常会看到一名拎着卷宗包,风里来,雨里去的女法官,她就是云南省曲靖市人大代表、师宗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张琼。一名在艰苦的工作条件下一干就是30年的女法官,一名为人民审判工作无私地奉献着自己的青春和热情的女法官。

             无怨无悔的选择

  走进张琼的办公室,几盆兰草,长得郁郁葱葱,看得出她是一个热爱生活且很有品位的人。

  张琼从小生活在师宗县高粱乡一个叫普落的彝族山寨,农村的艰苦让她早早体验到了生活的不易,也磨练出了她坚忍不拔的性格。开明的父亲没有按照彝族的风俗让女儿早早嫁人,而是千方百计让她多读一点书,多学一点知识。1978年,高中毕业的张琼被安排到当时十分“热门”的供销部门工作。不久,师宗法院经多方考察了解看中了沉着稳重的她,她在亲友的惋惜声中毫不犹豫的选择了法院。 在她的眼里,法院的工作永远是神圣的,为老百姓办事更是光荣的。

  1984年,因工作需要,张琼从办公室文秘、档案员的工作岗位调整到审判部门。到刑庭上班的第一天,她就在心里暗暗许下了一个诺言:一定不能辜负这个匡扶正义、惩恶扬善的岗位。她从一名内勤干起,虚心向老同志学习,努力钻研刑事审判业务,难案、大要案抢着办,迅速完成了从法院辅助人员向刑事法官的角色转换,成为院里刑事审判的骨干。

  刑事审判法官因工作性质,出差是常事,工作非常辛苦,还根本不能照顾家人。可每当有朋友和家人劝说时,她总会平静地说:“没有刑事审判就没有社会的安宁和谐,女法官都不干刑事,那怎么办?工作总要有人去做嘛!”

  作为一个女法官,一个在山区工作的女法官,张琼面临的困难和压力,是男法官们所不曾有的。作为一个女人,她也渴望家庭和美、夫妻恩爱、孩子安康。既要忙工作又照料女儿的丈夫在电话中疲惫的声音让她内疚,女儿在电话中叫着妈妈要吃饭的哭音让她心酸,年迈父母的病情让她牵挂。如今,面对已参加工作的女儿,她依然深深感到愧疚。

  “我有一个忠于法律、忠于人民、值得骄傲的母亲!她常常是擦干了眼泪笑对工作,全身心地投入她挚爱的审判事业。”去年参加工作的女儿说起母亲,理解中透出无奈的心酸。

             农民法官为农民

  “做人做事要依法,就是有理也要依法,张法官的庭审瞧得过瘾有收获!”说起前不久张琼进村办的一个刑事案子,彝家汉子老杨毫不掩饰地说。

  当时原安排进村公开审理的李某故意伤害案,那天却下着大雨,开庭村子又在隔法院四十多里外。我们要求与公诉机关联系更改开庭日期,但是,张琼仍坚持说:“农村法官为农民,这是个较好的普法案例,不能让等候旁听的少数民族群众空等白盼。”案件当庭宣判后,雨仍下个不停,由于当时的乡村路正在翻修,处处泥泞,当她们晚上回到法院时,吉普车上下全是泥,而她们所着审判夏装也变成了“彩色”泥衣。

  作为一名刑事法官,在选择典型案例进村开庭中,张琼充分利用自己了解彝族和当地其他少数民族风俗的优势,结合少数民族长者和乡镇人民调解员在少数民族群众中的影响力,依法处理少数民族的纠纷,提高了附带民事案件的调解率。“老百姓的权益得到了保护,我心里感到很高兴。虽然累一点,麻烦一点,但每次解决好一个纠纷,就会减少一分矛盾,增添一分和谐。我觉得这种累,这种麻烦,值!”张琼总觉得自己的付出算不了什么,“法官脱下法袍就是一个平民,要让老百姓服你,不但要判得下,更重要的是要判得好,标准就是遗留纠纷给解决得好。”

  “法官就要依法办案,农村法官就是要依法为农民办事。”在张琼朴实的话语中,我们得知一个十分不容易的数据,经她审结的上千件案件,无一超审限、无一超期羁押,更无一错案,其中上诉案件无一被发回重审,所办案件也未发生一起当事人缠诉或上访告状的现象。

  法律是需要忠诚的追随者的,而张琼正是用她的忠诚铸就了法律这把惩恶扬善的正义之剑。

             从未放松过的弦

  “一起诉讼,对法官来说只是一件平常的工作任务,但对大多数当事人来说,也许一辈子就只有这一次,案子不仅关系着涉案当事人的未来,关系着人们对法律和正义的评价和认识。”采访中提起案子,张琼深有感触地说。

  在刑事审判岗位二十多年来,从书记员到助理审判员再到审判员乃至庭长,为了当事人那“一辈子也许的惟一”,张琼从未放松过思想上的弦。 “ 她接手任何一起案件,都首先要认真仔细的阅读卷宗材料,对存在的每一个疑点进行认真的思考,多方查找资料,反复琢磨案件的法律适用,准确定性,力求公正、准确、及时地办好每起案件。遇到疑难或影响重大的案件,她就没有了白天和黑夜的概念,没有了周末和休息。”庭中同志说起他们的张姐,总是滔滔不绝。

  为了犯罪分子家庭的稳定,她经常会去回访,足迹踏遍了师宗的山山水水、村村寨寨。烈日下,寒风中,迎着冉冉升起的朝阳,伴随苍穹闪烁的繁星,到处都有她忙碌的身影。 去年她主审了一件因宅基地和排水等相邻纠纷引发的伤害案件后,情绪激动的当事人在民事赔偿方面互不让步,没有按常规一判了之的张琼在庭后主持调解无效的情况下,预约在当事人所在居委会调解。到了预约日,天空却突然下起了暴雨,当事人都认为张琼不会来了,准备离开的他们却迎来了浑身湿透的张法官。深受感动的附带民事原告终于与被告人握手言和。

              可贵的法官精神

  “案件一进门,到处去托人。”这句话从某个侧面反映了法官会遇到许多“美丽”的诱惑。 在情与法、权与法的较量中,张琼始终保持了一个人民法官应有的品质,她说:“法律是公正的,但若掺进感情的因素,法律的天平就会失衡。给法官请客送礼者不少,你如果接受了就等于成了他们的俘虏。”每当遇到当事人送礼请客的,她都一一回绝。而尤其可贵的是,她和刑庭的同志,坚持不吃当事人一口饭。在城市甚至乡镇集市办案,不吃当事人一顿饭实在是太平常简单,而在崇山峻岭中,因山高林密人稀,错过了吃饭的机会就意味着一天可能都要饿肚子,法官坚持不吃当事人一口饭,这确实是需要一点精神的。

  在审判工作中,张琼多次受到当事人的威胁和恐吓,可这并没有让她退却。一次,一名刑事案件被告人家属,为了让她给予关照,将2000元钱装在信封里,以送材料的名义交给她。她当场拆开信封,发现里面装着现金,立即将现金退了回去,并斥责了当事人的这种行为。不久后,家人还接到了恐吓电话,可她并未退缩。“从事审判特别是刑事审判工作肯定会有许多误解甚至危险,选择了法官就要有这个心理准备。” 

  在曲靖法院系统,张琼是一位很知名的法官。她的知名,不仅仅因为她是办案能手,还在于她的多才多艺。1999年,在师宗县总工会组织的“五一”歌咏比赛中她获得一等奖;2004年10月,在师宗县委主办的“国庆文艺演出”中,她一人就表演了多个节目,特别是清唱的京剧选段《家住安源》获得了阵阵掌声,并被评为“庆国庆演出”优秀演员。

  辛勤的劳动和不懈的追求,也给张琼带来了很多的荣誉。1995年,她被授予“云岭巾帼十杰”;2003年,她被光荣地选为曲靖市第二届人大代表; 2005年,她被授予曲靖市“三八红旗手”;2006年,她被云南高院授予“优秀女法官”;2007年,她被曲靖市委政府授予“政法工作先进个人”。对此,她并没有自骄自傲,反而觉得责任更重了,对自己的要求也更高了。
责任编辑:李金红
网友评论:
0条评论